我看到楼梯口张贴一张广州中院的公告,内容是整栋楼抵押给中院了,要求有房产证的业主限期到中院登记,这个公告有法律效力吗?难道不去登记自己的房产就要被中院处理么?中院完全可以去房管局查询哪些房子属于哪个业主,有什么理由要求业主费工费时去他们那里登记呢?
请问私下签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明哪些才具有法律效力.我想买的二手房屋,卖方房照办理时间未满5年,如果马上过户,需要交纳很多个人所得税,因此我想暂时不办理房照过户,只将合同进行公证,这样合乎法律程序吗,若私下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卖方反悔,我的权益会受到法律保障吗,怎么做才能不在5年后办理房照时产生法律纠纷
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教师。2008年,我为一个学生作了以其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当时带跨30万。他在根据贷款合同偿还了两个月后,因经营不善公司破产。后银行根据协商,在把其房子给银行后,还欠3万多。约定其从2010年11月每月还1000元。2010年12月银行给我打来电话,说找不到他人,钱还没有还。因找不到其人。银行要求
我亲人发生交通事故,三个月后在泰安东岳司法鉴定所做了伤残鉴定8级,但是调解时,对方所在的阳光保险故意刁难,说当时每叫着他们的工作人员一起去做鉴定,所以给按9级计算赔偿,若是按8级可以,伤残之外的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3000多不予理赔。此事我们若是提起诉讼,对方有权让重新做坚定吗?难道东岳司法鉴定所不是法定的
为了避免一而再再而三的鉴定,我们想了解泰安的法定司法机构有哪些?如果在这样的司法机构做了鉴定,而在法庭上对方【阳光保险公司】以他们的公做人员没跟随着一起去做为由,让我们重新做,我们有权不予再重新做吗?
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原告方又说没有写在民事调解书里面说不算要反悔
我有一经济案件,经法院主持和解对方同意10天内给付75万元,可是时间过去了30天,对方却违约了,请问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有一经济案件,经法院主持和解对方同意10天内给付75万元,可是时间过去了30天,对方却违约了,请问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