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从我女朋友卡里取走17万,她的卡,卡和密码都在我手上。她同意我取走的,现在她不承认了,我没证据。 二、我有1张她给我出具的17万的借条,当时她就是让我取走这笔钱还这个借条。 三、这个钱是卖房款,房子的首付和手续费,装修都是我拿的钱 四、我和她达成了和解协议,我再给她5万,双方取消以前经济纠纷,协议
一、我从我女朋友卡里取走17万,她的卡,卡和密码都在我手上。她同意我取走的,现在她不承认了,我没证据。 二、我有1张她给我出具的17万的借条,当时她就是让我取走这笔钱还这个借条。 三、这个钱是卖房款,房子的首付和手续费,装修都是我拿的钱 四、我和她达成了和解协议,我再给她5万,双方取消以前经济纠纷,协议上
一天由于本庄拆迁不公,本村人于部分官员进行交涉...本村人说我们这些官员选的代表都是把我们往火坑里推于一代表的妻子进行了手脚...回家之后呢据本村人说官员让此代表的妻子住院并报警(因为外村先前发生过类似事件,很多人都是知道的他们是故意吓唬我们的)现警察让这一妇女教代表妻子的住院费,否则拘留,我们本村人全部
对方非法拘禁我24小时以上,而且期间有两次打人情节,构成立案条件不?民警以没有收我电话为由认定不是非法拘禁,合理不?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保护我的权益
诈骗人王娇,借投资房地产为名,以五分利息为诱饵借我们五人现金33万元,没有合同只有借条。借款时扣除了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王娇失踪,至今已有一年。我们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找不到王娇本人该案迟迟不能解决。请问1、王娇的行为是否构成经济诈骗?2、我们是否可以向在公安局报刑事诈骗案,公安局是否接受连要求?
A自称经营东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说有保本模式炒期货,多次到我们工作单位做业务,与我签订数额为50万元的保本协议,并承诺一月后归还本金和2分利息。到期未还,我们去其所在公司,公司称孙浩并没有代表公司做相关业务,也未交回任何期货相关的业务收入,初步认定A将此款项挪为私有。请问这能构成诈骗罪立案吗
下班时电车充电器丢失,误拿别人充电器,第二天归还,这构成盗窃
下班时电车充电器丢失,误拿别人充电器,第二天归还,这构成盗窃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