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村里改造搬迁,当时是父母的房基地,安人头每人给60平米,家里分了3套房子,我和妻子和孩子有180平米,能分到2个2局,当时我们没有经济实力,父母就把房钱都交了,给我们一个2局,我们都同意了,我们一分钱也没出,现在房子写得我的名字,小产权,离婚的时候,我妻子有权分割我这个房子吗?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是陕西临潼人,户口和父母在一起 ,父亲已去世 ,母亲为户主,现有房产一处,母亲想留给我,我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均以出嫁户口以迁出,我和弟弟在一个村,弟弟另有房产与母亲居住,现在我们在原宅基地出盖房,为今后不产生房产纠纷,应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吴先生一家都是农村户籍(广州郊区).80年代, 吴先生用自家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房产作抵押贷款50万元用于扩大经营,但由于经营失败,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一直拖欠至今.2010年,政府征收吴先生所在村的全部土地及房屋,征收条件是:每个屋契分回2 间安置房及每人10万元现金,房屋补偿另计.吴先生1家3口分回30万现金、10万元房屋补偿款及2
是这样的,我们家房子属于,现在村子按照新农村建设安排地基,但是要求先拆旧房(他们不管你住哪里,要自己安排),然后再交押金(即要求一定时间内,例如一年或一年半之内造好房屋框架,否则没收押金),然后再按照新地基投标分配地基位置给你(底价9000一间,价高者地段好位置先挑),该钱为包括房屋批证的价格,而且批证
是这样的,我们家房子属于危房,现在村子按照新农村建设安排地基,但是要求先拆旧房(他们不管你住哪里,要自己安排),然后再交押金(即要求一定时间内,例如一年或一年半之内造好房屋框架,否则没收押金),然后再按照新地基投标分配地基位置给你(底价9000一间,价高者地段好位置先挑),该钱未包括房屋批证的价格,而且
最近镇里开始改造自来水,我们村通往各家的分支管道不动,只改总管道,却要求由村民要求每户交500元钱,请问农村自来水管道改造是否有政府补贴
老人有六个女儿一个儿子,俩老人都已过世,当初儿子结婚时有准备婚房给儿子,当初俩老人在生病期间女儿都有出钱和照看老人的义务。现老人遗留的房子大概有100平左右,现房子要拆迁,但房产证上已是儿子的名字,问:女儿有权享有房子分配吗?当初老人在时也没有书面立遗嘱要把房子留给儿子
请问:农村老人的祖业,子女有3个,其中老二是儿子,老父亲已去世,而老母亲坚持将房子给儿子,可嫁出去的大女儿非要分财产,这时老人该如何处理合法?请提供较有力的解决方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