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是私营企业,2001年由兄弟三人共同创建(创办公司之前家庭没有分家,家庭经济由老大掌管,创办时老二、老三也就没有再直接出资),公司成立后老二、老三各获得10%的股份,另外80%归老大所有( 公司成立时并没有取得验资报告),两年后由于三兄弟在经营管理理念上的分歧,致使矛盾不断升级,于是大股东老大就收回老二、老三的股份,支付了一定的股权转让金,并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从此老二、老三都从公司撤出来了,老大拥有100%的公司股权。几年后,由于老大经营管理不善致使公司破产,试问:该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老二、老三还有关系吗?他们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吗?他们是否要退还当初的股权转让金呢?本人急盼热心的您帮我指点迷津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是股份制公司,很多员工都持有公司股份,现在公司快要在创业版上市了,公司领导以上市股东数目限制,将很多员工的股份以合同的形式划归到几个主要领导的名下。在即将上市的时候说上市的是这些领导的股份,我们员工所持的股份为公司内部股,想问一问这种行为合法吗?
律师你好: 我今年9月份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开始为我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对于新公司法中“第三章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最后一句话,我有点比较模糊,请问第七十二条最后一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句话是针对七十二条的整个内容,还是只针对第七十二
本人所在公司打算要卖厂,为避免发生交易税和员工年资赔偿等费用,改为股权转让,这样就把员工年资赔偿问题搞得完全没有希望,现在我们有向公司提出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请问我们如何才能达到这个目的。 全厂员工已经联名上书给法人代表:要求公司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即将被收购,关系到员工股份升值,但部分员工已在年初卖出股份,现在即将被收购,股份升值,年初卖出股份的部分员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导致现在无法办理有股份的员工的新股份,请问有升值股份的员工会不会受到影响,新公司还能不能收购成功?! 谢谢 盼尽快回复!
在2002年,我和其他3个朋友各出同等资金开了一个贸易公司。(未注册公司。只是挂靠某家工艺品外贸公司,以它名义做)共同经营。在2004年其中一个甲撤出公司。公司给他本人一笔钱作为撤股金,只是没有书面文字。他写了一个收据现已丢失。在2006年和2008年另外两个相继离开。临走时有简易的书面文字,给了一笔钱表示撤股离开
我是公司2000年进厂的一名合同工,2004年改制后,其它84年后的正式合同工都成为了新股东,公司以我不是正式合同工为由不准我成为改制后成立的新公司的股东。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某企业是私营企业,2001年由父亲带着三个儿子创建起来的,(该家庭创办公司之前一直没有分家,儿子的收入都由父亲统管)儿子每人获得10%的股份,其余70%的股权归父亲所有,几年后由于父子在管理观念上的分歧产生了矛盾,父亲收回了三个儿子所拥有的股权,并支付了一定的股权收购金,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从此三个儿子
我有一个教育咨询公司,然后上面的经营范围是写的不包括留学咨询。但是现在国外有一个语言学校愿意和我合作,让我公司为他们招生。签了一个中介协议。合同类容是本公司负责为他们招生,给百分之多少的佣金,然后都由公司统一把钱汇入国外那边。我们就相当于宣传,组织学生,收钱,然后护照签证这些都请其他公司办理。像这样
我在单位上班时因情绪不好,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上网做了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公司知道后就对我降职降薪处理,并且将我调至另外一公司上班(与我现在劳动合同关系所在单位法人代表不同的公司)。我要求先把现在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去新单位报到重签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且以我超过三天未按时到新岗位报到视为自动离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