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校教师,因家庭原因提出调离申请,后来又收回了该申请,两个月后学校强制性的要我调离,并且要我一个月内办好调离手续,否则停发工资。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
我现在一所中学的某部门供职,这个部门是从天津搬过来的,在天津一直是教师干到学期末提出辞职可以获得假期工资的,但是现在我提出辞职,被告知不给假期工资,这个符合法律依据吗?我们没有合同或者书面的东西,全是口头承诺的,不过有证明人,这样可以吗?
我于2005年为我的朋友贷款3万元,我为贷款人。那时我的工资每月220元,贷款时,经办人说,如果我的条件不符合,那么我的把一切手续退还与我。几经周折,贷款办下来了,但我的朋友却不知去向。2008年农行通知我有贷款没还,但也没有什么说法,也没采取什么行动。直到2010年10月,农行再次通知我去还款,我没有去,11月,工资
请问小学学校有权利安排教师去当厨房工吗?我妈妈已经教学多年,今年却被学校安排在学校的厨房做工,而且又没有工资,这似乎不合情理,请问我妈妈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今天学校领导决定学校所有女教师的产假减为两个月,请问学校的领导有权利决定女教师的产假吗?另外女教师的产假应该是多少?如果遇到寒暑假能不能顺延?麻烦律师们给说一说,万分感谢!
我 是 一名退休教师,学校返聘我仍在岗,我拿国家财政工资,我能不能算在编?
我 是 一名在编的教师,退休了,学校返聘我仍在岗,我拿国家财政工资,我能不能算在编?
我所在学校是一所完中,2009年初中开始实行绩效,我校50名高中教师只能领到财政发的比初中低平均2000元的工资,学校在高中教师的强烈要求下才同意每月补贴四、五百不等的津贴,却把高中收的钱来开销全校的水电、工人、保安,维修等,还组织旅游和外出学习,高中教师与初中教师在同一所学校收入却差别很大,学校以上级的政策
我是一名小学女教师,近期填写了退休表,但是差四个月才到生日,因此现在不算正式退休,当地很多教师都是填完表就不去工作了,我自身因为身体原因难以继续工作了,但学校领导认为我没有正式退休,不允许我离职,并扣发我的工资。请问校方做法合理吗?
我去年才16周岁却在2010年12月20号在学校的安排下到昆山实习!到了今年2月份我就和学校商量是否可以不去那里实习,而学校却以不发毕业证书来威胁我!到了今年4月8日,我从厂里自己离职! 但是,当我回家后,我去学校要我3月份的工资时!学校去不给我3月份的工资 (我们在昆山实习的时候 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000块 而且我
在学校博士后期间,生病了,学校停发工资,做法合适吗?在大学读博士后,身体出现问题,学校停发工资,不予理会,不给就业,是否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