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孩子迁走户口到外地。父亲是上海 ,户口在动迁分到的安置房里(是公共租赁房),当时孩子也是安置人口。
现在监护权在女方这里,女方想要迁走户口到外地。请问孩子还有权居住在这房子里吗?如果男方单方面将房子出租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女方的同意?(孩子很小)
还有,离异后女方是否有居住权?
承租人已与动迁组签了协议,因为承租人分62平米,同住人养子的一家三口也分63平米,现在承租人已经搬进了动迁房,养子一家三口还没搬走,现在动迁组对样养一家采取只能出小区的门,不能进小区的手段,威逼养子一家搬进63平米的动迁房。这样做合法吗? 动迁组对养子一家三口采取只能出小区的门,不能进小区的手段以及承租人
动迁组在乘人之危、显示不公平的情况下,让我母亲签了动迁安置协议。现在我母亲要求撤销协议,她应该如何走程序,能直接找动迁组撤销吗
父亲有户口,母亲外地没户口。父亲要求不对孩子进行安置补偿,不计入安置人员中。而母亲要求将孩子计入安置人口。 请问到底动迁公司会听谁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
现在情况是夫妻离婚,孩子户口在动迁地。 母亲外地的,判给母亲。是监护人。 父亲户口也在动迁地,但不是承租人。 孩子有没有安置资格、如果有,安置款能否打到母亲的账户?
房子拆迁,小孩子 男方户口在里面,但双方离婚。房屋是按面积补偿。 请问这个算男方婚前财产吗?男方说,无论孩子户口是不是在里面,房子动迁款都是这些不受孩子户口影响。 是上海的旧区改造的公共租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