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妈7月份晕倒送往医院急救,结果医生诊断什么病都没有,就让我出院了,后来9月份我妈去另外一家医院检查出是胃癌晚期,医生说如果提前一个月发现就可以医治,现在已经不能挽救了,请问前一个医院是否应该追究责任
2010年5月2日23:04分,我爱人在某医院妇儿科住院部产房顺利分娩,至5月3日1:40左右从产房回到病房。回病房后,她首先上了一次厕所,发现小便正常,期间我两次知会值班护士,她“通气”了,她“小便”了,护士询问小便是否正常,我告知其中有少量血块,值班护士说那属于正常情况。 从5月3日2:30左右开始,我爱人感觉下腹部
2010年5月2日23:04分,我爱人在妇儿科住院部产房顺利分娩,至5月3日1:40左右从产房回到病房。回病房后,她首先上了一次厕所,发现小便正常,期间我两次知会值班护士,她“通气”了,她“小便”了,护士询问小便是否正常,我告知其中有少量血块,值班护士说那属于正常情况。 从5月3日2:30左右开始,我爱人感觉下腹部、
腿部骨折后在医院手术,第一次复查后一切正常,回家几日后发现腿部肿胀并疼痛,到医院检查发现钢板断裂。钢板断裂不是个人因素,那是否是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呢? 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是否由患者提出申请鉴定。
我妈因肾结石入院输针水,输水期间出现怕冷、颤抖、发热,呼叫电铃后,只有护士来换下针水,然后继续输下一组针水,医生没来,病人一直发热,第二天,病人突然出现脸、嘴紫,呼叫医生,医生过了好一会才来,我妈抢救无效死亡。抢救时下了病危为:1、过敏性休克2、药物心脏毒性,心跳停止。3、深昏迷。这是否能说明为针水反
我老伴突发脑出血在当地医院抢救,在输甘露醇是使用5.5号针头,实际应该用7号以上针头,在30分钟内输完才能降低颅压。可却输了2个小时,失去了作用。医院违反了操作规程造成患者死亡,医院是否有过错,是否赔偿
我和我丈夫签订了一份夫妻财产协议:协议中规定:如果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过错行为,则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及男方所赠与的财产,子女抚养权归男方…… 同时我们也在约定中对“过错行为”进行了解释——在此协议中所涉及的“过错行为”必按照《婚姻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来认定。 不知道这样对过错行为进行约
我在网上看到北京军仁国际通风医院广告宣传风痛安胶囊,生产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甲20号,购买了一个疗程660元。是不是真的?如果是假如何告他。
给患者确诊为淋巴癌,化疗 一疗程后患者去检查发现不是淋巴癌。很多律师说这属于医疗过错,除了给报销治疗和交通费用外,精神损失和误工费怎么算?我该向医院要多少钱?
患者在医院手术,术前检查心电图报告姓、名出错,但医院主治医师却得出可耐受手术的结论,术后第三天患者在输液后突然出现心律不齐等症状,经该院心内科大夫会诊急救后好转,在未出具心脏诊断报告或转诊的情况下,第五天通知出院,出院前的最后一次心电图报告姓名再次出错,20天后患者在家中再次发生心率失常后经急救不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