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答应我住房可以给我使用三年,(因我未有住房),但离婚手续办下来后,男方没有履行承诺。 现在只有一份文件上写,“女方可以在男方家里暂住。”。 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争取回三年的权利吗?
你好:请你指点迷津!我与男方结婚时年龄不够,是男方托熟人办的结婚证,结婚证当时登记存在瑕疵,后来两人因各种原因感情破裂,男方一直想以结婚证无效为由解除关系,去年我上诉法院,法院判婚姻有效并且离婚。在此期间男方办假离婚证以单身名义贷款买房,(因我户口在他家,他无法取得单身证明),现贷未还清。法院也判房
我结婚九年,男方一直稍有不顺就殴打我,甚至拿刀追杀。因此近四年一直分居,在不同的地方打工。我不知他的联系方式,只知他也不愿和我过了,但是他多次到我家闹,扬言如果离婚,要杀我全家。有一孩,刚上学时跟了我两年,后来就随她爷奶生活了,我现在要回她,有多大把握?我要过多久才能离婚?
我跟我老公结婚十年了,我们感情六年前就破裂了,为了孩子一直在忍,我现在想离婚,可他有暴力倾向,因为我是外地的,我不敢和他正面起冲突,怕挨打,我该怎么办,是不是先离开他,再起诉离婚呢??? 我在我生活的地方可以起诉吗?结婚证是在他这边办的,我应该在哪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