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车间生产工作,每年都会放三个月长假(季节性产品),长假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们缴纳社保,请问这是否合法?
你好,我过去在某单位工作,现在跳槽了,委托原单位代缴社保,也就是说我把单位应缴的部分也垫付了,这样是不是不划算?我交的钱是不是全部打到个人账户里了?
原单位欠社保局的账导致中间5—6个月社保未正常缴费,请问我该找原单位赔偿哪些损失?
社保包括六项费用,想必大家都知道。其中养老,失业,生育险是可以补缴的,但这中间5—6个月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金,工伤保险是补缴不上的,原单位肯定得全额赔偿。但因为补缴,这几个月的缴费基数比我实际缴费基数要高,所以新单位多缴纳部分要我自己承担,这个多缴纳的钱最终是我受益但我原不想多缴纳这些的,请问这个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单位是外资企业,每位员工一进厂都必须缴交社保,但有一问题就是,缴费时间是每月25日,如果新进员工在25号未缴费前发生工伤,请问如何处理?我们公司是百分之百缴交。
我是深圳的一个工厂的员工,厂里为我们买的是综合医疗保险,目前是按深圳市(2336元)买的,而不是按我实际工资3500元(基本工资+补贴)买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有权力要求厂里按3500元的标准来买吗?可以要求厂里将之前少缴的那部份补上吗?最多只能补之前的多少个月的?谢谢!
你好!我是四川渠县人,原在渠县机保局参保,2001年因辞职停止缴费,现我在重庆企业工作,将以前在渠县的社保转移过来,因渠县机保局合并到社保局一起,办事员告诉我要先从机保这边,转到普通社保这边才可转移,他说两边基数不一样,要补交2800多元钱,我已经办理,请问这合不合法?恳请回复,谢谢!
我有个朋友被一家单位录用,试用期二个月。到了第四个月他本人查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是从第三个月开始缴费,同时发现社保也是从第三个月开始缴费,而且都不以本人当月的实际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当月的实际工资所得远远大于劳动合同中工资数),请问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谢谢!
我在一所学校打工9年了,没签合同,由于工资低,无法续交社保和医保费用(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可否现在向校方申请缴费问题,我是否有这个权利,该怎样办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