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了二十多年的房子原来是我们单位分给我爷爷的宿舍,因为我们家没有住房所以一直居住在里面,后来我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国家实行房改,我父亲就将房屋买了下来,当时我的叔叔阿姨都知道,但是因为他们都有房子而且还需要出不少的钱也不想购买(当时房改购买需要1.4万,而相同的房子市场也只要1.8万)。由于房改是当时单位统一办的所以我们收到的房产本上的名字是我过世很久的奶奶的名字,但当时我们都没太在意这个问题。
现在因为房地产不断升值,当初的房子现在升值到30万。这时候我的叔叔阿姨们竟然提出要将这套房子当做遗产提出平分。理由就是房产本的的名字是奶奶的名字,而且这套房子最初也是单位分给爷爷的。可是房子却是我父亲出钱买的啊,而且当初就是不买爷爷的房子买商品房也只要1.8万。这么多年住下来都没有意见现在看到房产升值了就。。。。。
我父亲跟我都是那个单位的职工而我叔叔却不是,请问我爷爷死后单位的福利分房指标是不是自动转到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我父亲或者我的名下。毕竟当时福利分房是不能分给外单位的。更何况我父亲花钱买下了啊!
现在他们想通过法院起诉。我想问的是我们这套房子的所有权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和确权的啊?
当时爷爷还未过世前单位就有房改的意向当时我父亲写信咨询过爷爷,爷爷给父亲回信说他经济困难没有钱购买(因为爷爷退休后回到老家从来没有在这个房子里居住)并要求我父亲买下。这封信现在还保存着。
婚后买了老公单位的福利分房,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我怕老公在外面有什么事影响到房子,不离婚要怎样就可以归我一个人的所有权?
我是马鞍山市建二公司职工,97年买断工龄,但还是住在单位的宿室楼里,之前也没有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因现在工作离宿室太远,我搬了出来,但家具还在里面,现在宿室楼拆迁,一直住在里面的分到房子【大约80平米左右,个人交16万】,不分给我房子的原因就 是我已搬出去了,经过一个月的交涉,公司同意给我房子,【80平方左
单位福利分房因单位原因未办理三证,导致时过几年后福利分房楼宇性质变为违章建筑,单位可否对该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使用暴力转移房内该单位福利分得该房员工(具体行为为用撬棍,斧子等工具破门而入,抬出内住户,并搬走其家产。)
我是个下班工人,在身份置换前分了套平房,本来在置换时要求买下房屋的产权,但是房管局说是平房,属危房不让买,现在又要拆了,我想咨询下你们,我们的房屋能不能买下来呢,还有现在要拆迁了,我们能不能得到补偿呢,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等条文,期待你的回复,谢谢!
单位给我分了一套房,是福利房,我紧用钱,所以将房卖给了一个朋友,并签了一份协议,现单位要拆迁,要重新盖,并给原房补助面积,我可以享受补助的面积吗?
请问专家我的母亲2000年去世,父亲2003年搬入一套新福利房是用旧的福利房换的,面积增加了40平米母亲在世的时候交了第一次购房款,母亲去世以后又交了三次,现在房产证还没办下来,2009年父亲去世,现在要办房产证了,单位要求写父亲的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是丈夫父亲单位福利房。婚前丈夫父母已去世,婚后根据房改政策以夫妻名义购买了此房,房产证上是丈夫的
房子是丈夫父亲单位福利房。婚前丈夫父母已去世,婚后根据房改政策以夫妻名义购买了此房,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现丈夫的哥哥们把此房要以遗产的方式分割。可以吗?
我父亲在1991年去世。父亲是南下干部分了一套房,母亲在1993年福利购房用了父亲和母亲俩人的工龄把房屋买下,房产证是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母亲还健在。请问这处房产是属于母亲个人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