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对方使用了电话录音,(录音内容为通话内容),请问如果到最后诉讼到法院,能做为证据使用吗?
朋友欠我8万块,一直拖着不还,中间自己不小心把借条丢失,现在只有录音,录音能成为证据吗? 我这里还有和他发短信的内容 也是关于他欠我钱的金额和他承认欠我钱的金额!
我是国有企业下属的集体企业职工,现在单位因为厂房被卖,无法继续生产,所以公司领导让我们都回家了,但是工资照开,说是保证给我们交社会保险和办医疗保险,直到我们退休为止,但是他们不和我们签合同,也没有啥证明材料,只是口头说的,我们怕以后他们反悔,所以想把谈话内容录音,请问这个录音有法律效力吗,或者可以对
法院已经通知了开庭时间,因为是亲戚间借钱我只有电话录音做证据。起诉的时候只提供的电话文字笔录。。。。到开庭时,去法院我得做那些事情呀?电话录音怎么提供?
对方把一两句话的电话录音或者断章取义的录音能做为诉讼证据吗?因为我向他索赔是事发后的经济赔偿,而他却要说是我事发前的敲诈?这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