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事情原委:我老婆在某公司上班已4年之久,今年怀孕,预产期是明年4月18日。由于身体反应太大,尿检中酮体+1,属于重度呕吐,因此我老婆就请假回家休息了,因为是朋友开的公司,我今天问起他老板,以下是我们的对话: 他老板刚开始说:按离职处理。 我说:有没有产假 他老板说:产假是在职人员可享受的 ,离职的人员不可以享受 我说:孕妇因身体不适不能上班(该公司上班都用电脑),该用人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他老板说:停薪留职 我说:停薪留职是有产假 。。。。。。 后来就没有回复我了。 我想咨询下, 1.现在请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上班,那么停薪留职到上班的时候,这个时间段还能不能有最低生活费领取? 2.如果按停薪留职,我老婆与她们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晚婚4个月的产假是不是依然享有 3.如果他公司不愿给与产假工资,又是朋友关系,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的权益 感谢大家为我维权!
天津的企业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因病死亡的,其死亡待遇应当按何规定执行?
本人父亲46岁 于今年的大年初二因病去世 属于停薪留职期间因病死亡 因为是停薪留职期间的死亡待遇 所以在网上不好查 听我母亲说 还有住房公积金这方面的具体问题 我还在读大学 不太懂这方面的知识 恳请高人指点迷津!
已怀孕9月的妇女,但未办理结婚证及准生证,现公司要求该员工办理停薪留职,不是休病假或产假,而且该员工在怀孕期间一直坚持上班,无迟到早退,也未因怀孕影响部门正常工作,请问该要求是否合理,员工应该采取何种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怀孕期公司整体加薪我没有,产假期间只有生育保险,公司一分工资也没有,产假结束后没有书面通知就任意调岗
我09年10月份进入集团公司,12月份怀孕,后来因部门领导辞职,被集团下属子公司A部门领导接受。10年5月份公司整体加薪和调整补贴标准,我们部门两个孕期妇女都没有加,理由是岗位未定;后来产假期间我们只报销的生育金,公司工资和补贴什么的一分钱都没有;产假结束后公司A被集团下属另一子公司B编制为部门,上班地点也变更
我是业务员在怀孕期间和公司订了一份临时合同,请问如何享受产假和产假基本工资?
我是2010年11月17号怀孕的,请问我是一名业务员,在怀孕1个多月时便跟公司签了一份《销售变更临时合同》要求回家办公,每月不需要公司支付850元基本工资,但本人要求公司每月五险仍由公司交,本人的每月工资就按自己的销售提拿,我想问,如果这样的话,我还能享受孕妇3个月的产假么?在产假期间我还能拿到产假期间的基本工
我公司工资由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报销性补贴(如通讯费、交通费等)及福利(过节费等)等组成,我公司的考勤制度里规定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享受带薪产假,请问公司女员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发哪些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