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家土地和房屋被修路征用,我家有四口人,两个户口,我和父亲一个户,弟弟和母亲一个户,但补偿款都打在一个账户上,因为,我们没有实质性的对家庭财产及土地分割过(我已结婚,居住在男方家里),但,这次弟弟却要让弟媳和侄子与我们本身的四个人(按6份)同等分割这个款项,这样合理吗?父亲的那份是否该给弟弟一人所有?如果,父亲的那份财产给了弟弟,我是否可以要求弟弟对父亲进行赡养?按法律我该得到怎样的分配额?
我父亲今年80岁。在10年前与一位女士生活在一起。没有登记结婚。现在我父亲患了小脑萎缩症,已经完全没有意识,生活不能自理。自从他们在一起后,所有的证件及财产都是老太太管理。 我父亲原来有一套房子。后来用单位给补助的10万元钱支票及他的存款,共29.9万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又用同样的价钱卖掉套现。再后来又将原有的
本生产队卖土地之后本人就娶妻,户口迁移过来了,大队也承认也同意,前几次会议提出按户口分配,经几次会议后4个月后本生产以队长为首等人讨论后否认并不给于本生产队卖土地财产给与分配并说按卖土地之时的日期宰断。
本生产队卖土地之后本人就娶妻,户口迁移过来了,大队也承认也同意,前几次会议提出按户口分配,经几次会议后4个月后本生产以队长为首等人讨论后否认并不给于本生产队卖土地财产给与分配并说按卖土地之时的日期宰断。 目前我妻子怀孕已4个月左右了,已经拿了生育证,请问肚子里面的孩子有分配的能力不?我要进行起诉,请
我们结婚后买了一套限价房,写的我老公和他爸的名字,我们双方父母出的首付,他家爸妈出15万,我家父母出了17万,我们小俩口自己贷款贷了20万,如果将来如果我们离婚,我能得到多少份额,根据新婚姻法,增值的部分是两人平分吗?应该怎么分?谢谢! 贷款是已我老公的名字贷的
农村现在大量的租用土地,现在我们村也在租用。租用的老板给我们看的合同与《土地租用合同范本》的内容差不多,但是没有提到如果国家在征用后所赔偿的经济利益如何分配。现在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比以前强了,但对国家政策了解的途径很少,所以对国家的很多政策还是一知半解。我们农民都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政策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请问律师:婚后,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后 夫妻双方共同建造 离婚后女方有没有财产? 2:如果房产证还没下来之前夫妻双方离婚了,房屋财产分割吗? 3:如果房产证下来之前 没有离婚,房产证上名字是按户口簿上的写的吗?? 4:没有离婚之前房产证 上名字是怎么分配的?
有一套房屋过户给我们家,我们家只有老公去办理,妻子没去签字和按手印,如果以后家庭破裂,妻子能分到财产吗? 丈夫去办理时只签了丈夫的名字,以后离婚妻子能分到这房子的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