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的村干部在村集体群众不知情下把村集体的鱼塘以极低的价格贱卖给他人,群众意见极大。而且买鱼塘的人把鱼塘填上了泥土,还把我的林地周围的地都以各种手段归他所有,造成我的林地无路出入,因此我要求从鱼塘填起的位置留一条路给我的林地(其他处无路),方便出入,由此引起了纠纷。镇领导迟迟不见来处理。我想问我的要求合法吗?如何惩罚村干部私自卖集体鱼塘?镇领导处处不处理又该如何惩罚?
原有住房拆迁(被征用),村里重新分的土地用于建房,有些人家分了两块地皮,只想盖一套房子,另外一块地皮不想自己盖房,想出售,请问可以买卖吗?
我们生产队十年以前和中学签订一买卖合同,但是合同签订以后对方未付款,过了十年又想要我们队上的土地,前合同还有效吗? 备注,此用地用县政府同意征用,可现在的价钱维持和十年前一样的价钱,只增加了点点补偿款。所以村民不同意卖了,村官是否有资格或者权利卖此土地? 一楼律师请给准确答案,应该没有效这太含糊了
我在家门口买了一片集体地,他们是自愿卖给我,当时就办了手续,他们都签了名和按了手印同时我也付了钱。这片地到底属不属于我的?可不可以办地契?不可以的话我的钱还可不可以追回来?
现本村有原鱼塘80亩左右,现在有企业购买,做为绿化种植用地,本村百分之90村民同意卖,还有百分之十不同意,如果百分之九十卖了,当然是通过村民开会同意卖,这样是否合法,再者卖合同如何才规范,希望各位律师可以帮忙解答,如果可以可以做代理律师
2001年,我父母将自己的宅基地卖给了城镇户口的居民,现在我想把原来的宅基地买回来,可是对方不同意,我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成功的几率有多少??,当时他们只是签订了买卖合同,土地证还是我父母的名字,而且该房产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 我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我村有一部分土地,被村上的几人合伙买了,合同大家都签字了,合同中没有写明钱如何分配钱,现在,就分配问题有纠纷,而且他们都准备动工了,请问他们这样未付款动工合法吗,法律有没有明文的规定如何分配?
外婆家现在动迁,动迁政策是数人头,每个人40平方,独生子女双倍,目前户口本上一共5人,外婆、舅舅、舅妈、我和我女儿,我舅妈03年和我舅舅结婚,直到去年才把户口迁至外婆家结婚时和前夫已有一女儿,户口不在上海),我出生时户口在外婆家,1988年左右迁至父亲那里,2005年又迁回,07年我女儿出生后直接报户口在外婆家里
本人现已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继承了一套房子,房屋具有集体有土地和房屋产权证。可以更名过户么或进行买卖
本人是城市户口,在农村继承了一套房子,房屋具有集体有土地和房屋产权证。房主是我父亲也是城市户口。可以更名过户么或进行买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