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多岁的男子只想和一女子同居,不曾有结婚的念头,无论该女子怎么说都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让男子住在自己家里,想想这样下去也不行,该女子想知道其是否已经离婚,现得知其妻子的名字和大致地点,可否查询到婚姻状况呢?其妻是太华杨店人,名叫董兰芬,其他情况无所知。
我能提供他们双方的有效证件 因为男友说他已经离婚了 但却每天都要回那边去 我反倒像是地下情人似的 而且他经常会为前妻打我电话说些很无情的话 把我伤得体无完肤 之后在来我这哄我 我们已经在一起一年了 他从不工作 都是我在养着他 还经常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争吵时他的嘴脸好扭曲 好狰狞 我想查询一下他们的婚姻状况 我实在
如果只知道对方在哪个银行有账户,而不知道账户号,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查对方的账户资金信息?如果对方账户信息中有婚前购买的金融产品,婚后并无操作记录,在离婚后是否需要对此金融产品进行分割?
我跟现夫均是再婚。夫有一女儿离婚时25岁。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一套两居商品房。一套三居室回迁房 一套一居室回迁房。共同存款70万。男方提出离婚因为感情破裂。经过协议给他们女儿一套一居室 另外20万嫁妆。外买一车15万。因为存款一直在女方手中。女方要求要三居室并且钱不同意给男方。男方当时感觉不公但是为了面子答应了。
关于婚姻中出现第三者,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以及是否犯有重婚罪!新婚姻法!
我的一个朋友(女)的老公,7,8年前带着家里的钱,和第三者一起跑到了外地去过逍遥的日子,现在和那个第三者有了一个孩子,大约5,6岁,并且在外地买了车和房子,但是这车和房子都是落户在第三者名下。我朋友有一儿(29岁)一女(23岁),在这8年中都以成婚。现在我朋友家中共有2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但是都是落户在那个男人
已经准备协议离婚,男方说好给女方25万元补偿,已经先给了10万,剩下的15万男方要打欠条,原因是钱在股票上套牢,答应打个欠条离婚后第二年底结清,请问这样的欠条是否能在他逾期拖欠时起到法律效应?欠条上按手印有没有实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