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筑的火车路几乎是从我家的头顶过去的,距离铁路中心50多m,不在拆迁之列。但在修筑的过程中,对房屋有一定的影响导致房屋漏水,地基裂开等问题,而在前几天村上开会商议赔偿的问题上,我家却不再赔偿之列。远在几百米外的一家有点头脸的人家,却在其列(赔偿5000元)。我长期在外面打工,家里仅有老母60有余,苦于不知道
大厦的空调冷凝水管损坏,物业要求从我家的墙上打洞(洞直径约20厘米)进去进行维修(其实从大厦外立面也可以打洞,大厦不愿意影响美观),物业对我无任何赔偿,认为打完洞给洞空帮我贴上壁纸,已经是对我很不错了,否则我不同意打洞,楼下漏水就有我负责赔偿。请问律师,法津上对于公共设施维修是否有相关条款?
你好,因铁路工程在我村施工在进行隧道爆破的过程中对我村的房屋等建筑物造成了一定的损坏
你好,因铁路工程在我村施工在进行隧道爆破的过程中对我村的房屋等建筑物造成了一定的损坏,以及施工方的搅拌操作和石粉制作设施对我村的严重环境污染从未做出过主动解决,我村村民多次要求说法无果!再一次要求解决时对他方进行了拦截停工的方式,事后还是无果!当地派出所却还要将我村村民一一拘留,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