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浙江金华的,我爸爸在1983年参加乡集体计划生育工作中不幸因公死亡。当时他的工作是公社农机管理员,1974年入党,于1975年7月19日经公社党委同意审批为农机专管员,当时月工资32元每月。我爸爸死亡后经济补贴给我妈妈每月8元,补助到老。我和弟弟每人每月12元,补助到18虚岁止。后经我们多次提出申请,我妈妈现在
父亲患有脑梗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国企上班我们能享受什么待遇
父亲患有脑梗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国企上班我们能享受什么待遇。。
我父亲齐中央1948年参军,后转中国人民志愿军,回国后转业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工作,1962年回乡支援农村建设1969年因病去世,现有我母亲何玉娥已89岁高龄,但从未享受过国家任何优抚待遇,类似这种情况,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父亲是四级(矽肺)伤残转业军人,两个月前,因病死亡(80岁)。其子女有哪些抚恤待遇?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13条、28条符合我们的情况吗? 请给予解答! 谢谢!
父亲死亡后认定为抗美援朝志愿军家属能否申请补发生前应该享受的待遇
你好 我父亲1952年入朝,回国后一直在企业工作,不知何故一直不承认父亲是入朝战士,现已去世,又被认定为入朝战士,我们是否能申请补发生前应该享受的待遇。 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