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合伙人共同购买一房产,产权证50%,首付是对方付的,公司是我们合伙的, 他是大股东法人代表总经理,公司在共有房产里注册经营,但月供是以他个人名义存的,现他要求法院将我的50%产权划归他名下,请问法院会支持他的请求吗?依据呢。 谢谢!
感谢您的阅读! 父亲去世前在上海有栋房屋(约20平方) 并过户给了老大。现房屋已拆迁 老大来要求签一份协议:房屋共有产权人委托书。意为:母亲和3个子女全权委托老大来处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解释说签署这协议可分得遗产费(可能是产权费)约十来万。签署这份协议前 没给我们看过任何关于该房屋拆迁处置条例协议等.且该
1998年我村村民通过我作为中间人将房屋卖给外地人,当时双方签有协议,后原房主在其他地方买房搬走,将户口也迁走,1999年,该房屋产权已过户到我的名下,现由于面临拆迁,我是否有权将该房屋从卖房者手中要回,拆迁中法院是否会受理此案件请专家解答,谢谢。
1986年时搬迁是因为我和老公的户口在那所以达到条件,要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一共五口人都在一个户口本上,分别是:小叔、公公、婆婆、我和老公。我们就把户口迁出来了,我想问一下这套住房若是现在拆迁或是公婆去世我们可以分到钱吗? 早年我们已将户口从这处住房这迁出,不知还有没有权利分到应有份额。
尊敬的律师:小勇2000年买下老房子给父母双亲住、与房东签订了买卖协议、没办房产证。2007年此处房屋要拆迁、父母要求此处房屋产权办给小女儿小花的名字、口头承诺如果此房换得新房、先保证父母的住房、小勇答应了、到办房产证的地方交了费用、房东在办房产证时签了字、房产证办给小花一个人名字小勇不放心、加上了父母另下
您好,我是油田的一名职工,把自己在边远地区的采油厂住房借了一个户头,但是,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租用,并且每年给1200元,已经使用了3年,可是现在油田要统一的大规模回迁住房,租用户头的那一方现在不肯我们卖房,而且要自己买,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夺回我的房产权利吗?
我爸与我二舅在95年购买了两套带铺面的商品房,均有2,3楼。楼房售价约为117万,当时我们两家均只交了50万,所以未拿到产权证明,也没有书面说明这两套房中哪一套属于谁,只是把23楼改为套房,一人一层,公用一条楼梯,铺面一人一间!而楼梯所在的铺面是我方在使用。现在两人都去世了。二舅的儿子现在想出售不带楼梯的铺面
该房屋是三户人共同拥有(即一张总契、三张分契),而这三个产权人均已身亡,但一直都未办转名手续。而我是其中一张分契的继承人(本人已办公证),现想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房管局规定若某一方需对房产证进行更改,必须所有产权人一起去办理,但现在另两名业主的继承人不愿配合,且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做了公证,现在
我家有一处农村自建住宅(两座)和一批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2009年被父亲卖给了别村的一户韦姓人家。合同约定:其中一座房屋连同大部分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卖给韦家,另一座房屋和少部分土地留作父母养老用,并明确这部分我家有使用权,直到父母去世。 现在的情况是:父亲去年去世,母亲经营自留的部分房屋和土地,但是
一审驳回原告,后其又上诉,追加了房产测绘公司的测绘图作为证据,一审时提供了一张测绘的收款收据,一审判决未予采纳,现此测绘图能作为房产权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