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前几天因为工伤去世了。我父亲现在不到60周岁,不符合工伤赔付的要求。对方企业死活不肯对我父亲给予赔偿。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法四十八条,我是有权向对方提起民事赔偿要求的。但不知道具体的法律条文是怎么样的?我应如何提起民事赔偿。附,我父亲是农民,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今年3月5号,在德胜公司铸钢车间上班,在调度室登记文件,行车的小勾未收,把调度室的房子勾垮掉了,被一重物打在头上,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今年45岁,父母健在。有一女孩刚满18岁,妻子有高度近视1200度。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死者家属能获得多少赔偿?谢谢!
我有一老乡,是胜利油田培校教练员,在去年11月15号开车带着学院去考试时,与车相创,不幸当场死亡,责任认定50%,对方赔付24万元,请问单位有没有赔付规定?怎么赔付?
朋友在外地干活时,不慎从十七八米高的搭架上摔下,到医院时已经死亡,问一下用人单位(工程是承包单位转包给个人的,个人又雇佣工人做工的),在向承包单位索赔时,用人单位不对家属,说只对转包的个人,这种说法对吗?并且没有给工人缴付保险。再问应向谁索赔?索赔多少合适?谢谢
朋友在外地干活时,不慎从十七八米高的搭架上摔下,到医院时已经死亡,问一下用人单位(工程是承包单位转包给个人的,个人又雇佣工人做工的),在向承包单位索赔时,用人单位不对家属,说只对转包的个人,这种说法对吗?并且没有给工人缴付保险。再问应向谁索赔?索赔多少合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