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家庭暴力为理由起诉离婚,证据是男方写的两张保证书,上有两次打人记录,110出警1次,但没笔录.当地经办法官和某位律师说,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一审不判离,过半年二次起诉才可能判离.那有什么办法能在一审就判离呢?
1、如果法院错误追加了被告是不是属于错案? 2、现有一个案例:案由公司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该高管的妻子为共同被告,理由是他们存在夫妻关系,有财产是夫妻共有的(实际上其妻有一个实力雄厚的公司),法院追加了,如果这样的理由也能追加被告的话,是不是太恐怖了?!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加被
一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便约定在某个地点见面唠唠。(争吵原因:被害人的现任女朋友是被告人以前的女朋友,被告人就给被害人的女朋友打电话说让被害人出门小心点,要灭了他。被害人知道后非常生气,便给被告人打电话,双方因此在电话中争吵起来)。据被害人说唠唠没有打仗的意思。之后,被害人与朋友打算在
家人因4月15日听从幕后老板的教唆去一家小吃店上门讨债,之后不知什么原因动起手脚,将人致为重伤,家人也重伤,住院15天,现在拘留所等判刑,已开过一庭,被害人同意用补偿的方式缓刑,要10多万的赔偿金,我方没有,因没有能力请律师辩护,没有见到被告人的陈述,光听对方的一面之词,不足为信,想不到好方法,用什么样的
我与我爱人2010年3月份经母亲的朋友介绍认识,并在本月定了亲,她在一家车行给人打工,婚前我并未碰过她,9月27日正式登记,28日在老家乡下举行的婚礼,可婚礼的当天晚上九点多,那时候我们刚刚开始休息,人家都说春宵一刻值千金,可我老婆却拒绝履行夫妻义务,死活不让我碰,搞的我好郁闷,也许是不好意思吧,我并没强求她
一女孩在老家经别人介绍与一男孩认识,一开始男孩很热情,女孩子感动之下,便到深圳与男孩同居,但在同居过程中,男孩对女孩相当冷漠,并且多次强行与女孩发生了关系,他的行为使女孩忍不可忍,便回了老家,但女孩后来得知已怀孕,想联系他,他始终不回复,女,现在女孩子还在继续与他联系,如果联系未果,该怎么起诉他
离婚诉讼到法院后的程序,开庭程序步骤是怎样的?比如第一步是先问被告问题还是原告问题,接下来是什么步骤
离婚诉讼到法院后的程序,开庭程序步骤是怎样的?比如第一步是先问被告问题还是原告问题,接下来是什么步骤,最后是调解还是什么?谢谢比如第一步是先问被告问题还是原告问题,接下来是什么步骤,最后是调解还是什么?谢谢
去年以来,叶甲、叶乙两兄弟和林某某等为首、由20多人组成的网络犯罪团伙,以月薪数万元的高薪雇用湖南籍嫌疑人刘某某为“技术总监”,通过在网络上传播“木马”程序,非法控制他人电脑,进行网络诈赌。一夜之间就入账200多万元,短短几个多月时间内非法获利数千万元,这些原本四处游荡的年轻人,一夜暴富后购置大批宝马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