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利 80年代初我父亲在我们村集体未分的荒山和荒坡上种植了经济林和果树,一直以来村民也没有任何异议,我父亲是镇政府干部当时分管我们那一带,所以他也在土地承包合同上自己填好了。如今有村民带领群众闹,说当年那是村里放养牛羊的场地,(我们家那是秋收前牲畜有人看护一般全村也大致到一个地方,秋收过后家里的牲畜随便放养,牲畜也到处都去)要求我家付给集体租金,如若不从他们,他们将把牲畜赶到我家的地里,或者集体去砍伐我家的经济林木,现在镇政府调解不下,不知道这样的纠纷该怎么处置?如果这地是村民当年放牲畜的地方我们家所种植的土地是否要重新分给村民,或者付给村民租金? 如果不是的话,我们是否能继续拥有这块地的使用权利。
今年我买了一块土地 土地性质集体所有 向村村委会交了一万两千元 村委会就给我开了一张土地使用费的收据 当时有乡村两级部门 的干部在场经过他们同意 我可以在上面建房吗?以后会有麻烦吗?听说这块地上面是批了的
本人家中自92年开始种温室大棚,大棚前后分别有半亩地,由于没人种植,本人就自94开始在其地上种菜,今年打算扩大大棚面积,可是乡领导说我占地,请问这事该如何解决,
集体土地改为宅基地,房屋建成后,房产所有人是否对房前与房后的土地拥有使用权? 注:1.因房屋占有土地原为个人承包的集体用地,批付宅基地时巷道占用土地由各户房产拥有者均分折合相应现金给付承包者。 2.现该房主在其房屋前后栽种树木,并挖深沟以阻挡路人行走。
李律师您好,我是湖北省鄂州市的农民李**。下面是我们在2001年跟同村另一农户柯某签订的关于转让农村鱼塘的协议。当时是一次性买断的(2001年农村土地还是需要交地租的),现在柯某想要回鱼塘,我们认为是没有道理的,特向您寻求专业咨询(1.下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2.柯某是否有权收回鱼塘;3.如果收回,我们能得到哪些赔偿
土地证是1955年的,村里人都知道,也承认,但他们说我们转出这个村了,几能是他们安排给我们多少就多少,我们的土地是250平方,他们现在只给我们用160平方,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你好,我家位于我们村4,5组之间。有一块水塘,以前放养鱼的时候都有我们的,其实以前就是属于我们的,但是都没有实质依据。后来争执过,口头承认一半是我家的,现在过去10多年了。因为沿路边,他们4组的人在村里当官的多。现在没经过我家同意就将水塘填了,要在上面盖房子,我家去交涉,他们找以前老的新的村长,都是4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