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短期雇佣我岳父及同乡共3人,从事野外地下作业,岗前没有进行任何安全培训,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在上岗第6天时,因地下管道狭小,通风不畅,柴油机产生的废气没有及时排出造成这3人一氧化碳中毒。虽经医院及时抢救,3人仍有不同程度的视力模糊,头疼,脑血栓,目前还在医院进行高压舱治疗。大夫说最少做20天,目前
你好 7个人在饭店吃打边炉 他们生的是炭火 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你好 7个人在饭店吃打边炉 他们生的是炭火 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其中一个昏迷进行抢救 现生命无大碍 在进行高压氧治疗 饭店现在就想把医药费报销了 其他责任不承担 想问一下 饭店要进行哪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