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得女朋友没有结婚,但是在2011年4月在新都买了一套商品房,公证时一起写的名字,首付共计13万5千左右(十万零五千是我家出的,三万是她家的),月供至今都是我一个人再还。现如今我和她因感情不和要分开,这个房子应该怎么样分才能哪够我应得的部分。
98年兄弟分家,当时父母把原有宅基地一分为2,各自在自己所得13米宅基地上建房,房子建好后我外出打工,我外出打工期间父母在我宅基地上建了一间房子2002年我回家当时有我大姐陪我一起办了2证,当时没有人提出过意见。兄弟分家时说好一人给一间房子给父母住,因为我常年在外父母一直住在我这边。今年4月份我回家不在外出打
婚后公婆买了房子,公婆出8成,儿子儿媳出2成,房产证上写了父亲和儿子的名字,如有纠纷该如何分割,儿媳
婚后公婆买了房子,公婆出8成,儿子儿媳出2成,房产证上写了父亲和儿子的名字,如有纠纷该如何分割,儿媳有份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在农村有一栋住房。我住房朝阳的前面有一快田,但是这田不是我们的,是我家亲戚的,但是现在我家亲戚要在我家前面修房子,就是在我们朝阳的前面,他们修起来之后会遮住我们房子。我们不同意,他一定要修,他这样合法吗
6年前我父母出了20万首付,给我买了套房子,登记那天和女友一起去的,要身份证时我忘带了,我女友说她带了,就把户名写成她的了,我家人后来商量了一下,觉得我们以后结婚也是我们的,就没有提出异议,分期付款也是我交的,房子下来一年后,她家出了7万元装修的房子,去年底我们分手了。这房子我有多大权益,从现在的法律依
儿女共四个,还有一位老母亲,现在房子要拆了,政府给了140平米。母亲听上儿女三个都不让给我们一平米,实是没有办法,协商了好几回,没有任何效果,而且房产证是老母亲的名字。想咨询一下,我们能要回我们的那部份吗?
我是浙江绍兴农村的,于1996年12月份嫁给农村的丈夫,他们有一老母(老父已经去世),二兄弟,二姐妹(已出嫁),我嫁过去的时候他们兄弟俩同住三间二层楼(原来的农村房子的只有集体土地证,写着他过世的父亲的名字,已经写有分家协议书,老母一间,大兄弟一间,我丈夫一间。 现因大兄弟嫌房子太陈旧要重翻,在与我丈夫私
我是承租方,合同上写着我需要支付的费用是水电煤气费,网费,有限电视费,现在洗手间的防水装置出现问题,房东说要一人一半,我觉得不应该掏,这事情怎么解决
我和父母共同集资了一套带有福利性商品房,房子是继父单位的。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我们只有一张继父的遗嘱,承认我们集资时出了多少钱,现在他已经撤消了这份遗嘱,母亲去世后我和继父共同生活了十余年,后来我的同母异父的两个妹妹认为我不是继父的亲生儿子,不应该享受该房,为了争夺房产,她们唆使继父和我断绝父子关系
购房合同是老公1个人名字,贷款属于夫妻两个人,房子属于婚后5年后所购,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请问我能否现在在购房合同上加上我的名字? 如果有纠纷,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拥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