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企业工伤是怎么报销的,养伤期间的工资是怎么按什么标准算的,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我是个企业管理人员,在湖北分公司搬新厂房的时候因闲置设备倒下来,压到左脚小腿导致2处粉碎性骨折,当时由员工帮忙把我送到医院治疗,花费3500元,还有1500护理费,都是公司支付的.现在已经快3个月了,还不能行走.在湖北疗伤期间向公司借了2800元,公司只在6月份在我工资卡里打了1000元,7月8月工资卡里都没有打钱,期间有几次我自己去医院检查过还开了一些疗伤的药,大概花费1000多元,现在我不知道浙江省的工伤报销是怎么报的,还有期间的工资是按怎么标准发的,包括其他的补贴是怎么算的.
我上班中因工作脚骨折了。已经申报了工伤。现在已休息了二个多月 我未受工伤时的工资是:基本工资1100.岗位补贴650,积效700.加班补助80.加班费500.全勤60。合计3090 可是现在公司只给我基本工资1100。岗位补贴650。加班补助80.全勤60.合计1980.扣除保险只有1888 请问好心的律师这样公司合理吗。我应得的工资是多少。
我有个亲戚,在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今年5月份,在修车时不慎将手臂骨折(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骨折虽已治好,但手臂神经受损,现在还有2根手指没有知觉,医院检查后还需要继续手术治疗。受伤3个多月以来,汽车修理厂虽表示可以继续治疗(员工都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明确表示我的亲戚负有主要责任,厂里不发工资
我跟人才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工作期间工伤(已获得劳动部门认定),伤残鉴定未做,但这时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根据规定公司不能跟我解除合同。人才公司已经答应给我交这段期间的保险,那么我在这段期间内的是否应该上班,是否有工资(我现在已经能够上班,而且已经在合同到期前正常上班了一段时间),谢谢。 我是北京市
本人是在06年7月份发生工伤,在工作中手指发生事故,手术后伤情连续复发4次,继续住院手术治疗,至今伤指残仍无法得到治愈。目前还需手术治疗。请问:在此期间,我的工资该如何发放以及停工留薪期该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陶瓷厂上班,工作期间不小心被皮带压伤脚,造成脚背骨头错位,在家休息一个半月,但是公司只发给我基本工资600块,说是公司的制度,我原待遇是2400,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在一家陶瓷厂上班,工作期间不小心被皮带压伤脚,造成脚背骨头错位,在家休息一个半月,但是公司只发给我基本工资600块,说是公司的制度,我原待遇是2400,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在一家陶瓷厂上班,工作期间不小心被皮带压伤脚,造成脚背骨头错位,在家休息一个半月,但是公司只发给我基本工资600块,说是公司的制度,我原待遇是2400,公司这样做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