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街面施工的工程队不慎把电力公司的主线路:零线和火线碰在一起,零线断了,变成双火线进入我们家,电压升高,我家客房唯一在使用的电器---路由器着火,引起火灾,烧毁三间房间和电器,其它的房间墙壁都熏黑了,请问,我如果民事诉讼,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是告电力公司还是工程队?我能否要求对我的房子进行重新装修?
我的房子因为电力公司的电压太高烧毁了,当地的电力公司说他们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现在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下来,可保险公司没有按评估公司的价格赔偿,我应该怎样做。是起诉电力公司还是保险公司。请告诉帮帮忙。谢谢!!!
作为公司的一名业务员,由于个人的失误(非全责)而造成业务损失8万元。公司方面要求所有损失由我个人去承担,不会为此负担任何费用。业务员平时就是没有底薪的,都是按利润的50%分得提成。这样的公司太强势了,完全不考虑员工的利益。请问律师,法律上是否规定损失的承担比率?如准备打官司,要准备什么充分的材料?感谢您
妻子现所在的公司是三姊妹合股的代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离婚后我有权分割公司财产吗?
妻子自去年以来与某网友聊得热火朝天,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说我干协她的瘾私和自由,我劝导多次无效。感情已临破裂,我正准备离婚。这几年来我因身体原故和单位的破产下岗一直在家做家庭妇男,经济来源有一点房租和她的工资二千元,家里的财政大权归她管。妻子现所在的公司;原创建是在1998年由三家合资而成包括我的工资
我于2011年5月7日获知我家的树木被我家当地电力局砍伐了400多棵后,马上拨打电力热线95598,向其投诉。5月13日我家当地电力局打电话通知我们他们要到我家地里取树木砍伐的照片,5月17日我家当地电力局的直属上级派工作人员来我家里进行二次取证,而且其向我们表明会让我家当地电力局与我们协商解决。从5月17日-6月7日,在也
福建第二电力建设公司厦门分公司,只有一份合同且是公司留底工人没有合同
2010,4月09号左右,因工伤左胫骨骨折,被送到了一七四就医,花费23000左右,期间给了一千多块的伙食费。2011,5月10号左右,到一七四医院取钢板,花费5300左右,期间伙食费给了三四百块钱。公司对待工伤只是做了这样的的态度。请问:在自身没有合同,工友(已离开公司的人)倒可以证明自己有在公司工作,出院回家调养期间
电力公司过网强砍民树强占民地,电力公司为一私人冶炼厂接电,没经过被占地民的同意强砍民树强占民地立电杆拉电线,占地宽6米 长达几百米 强砍大批民树。被侵占人与其争议, 私人冶炼厂却只答应每棵树陪30元 没根电杆占地60元请求如何维护被侵占人的利益被侵占人 因当如何理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