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村上在搞农业经济发展(蔬菜大棚和农村旅游业),我家有块非主耕地土地在村里的十字路口处(大概半亩地),好多人想租下(无论是开什么商店,都是最好的地方),我家都没有答应,现在村上说要征用(养花草什么的),这个理由根本就不通。我想是个别领导想用征用之名,占为私有。请问,我们对待这征用之名或者怎么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你们好!我们村以县上的名义在搞(工业园区)现将上下2个村的耕地山林都化为征用范围正在大兴土木.对2个村农民的安置补偿都没有很合理的方案.全村的户籍都变成非农业户口在吃什么低保.想请问一下这样大规模的征用耕地,需要那一级国土资源局才可以批呢?这样大规模的征用耕地合法吗?
农村土地征用,户口一直在原藉,出嫁女儿可以领取土地赔偿金吗?
老家在衢州,我嫁到外地已经九年了,原因是男方家没有田地可分,所以我的户口一直在衢州老家,老家的土地快要被征用了。听说出嫁的女儿没有土地赔偿金分的,是不是这样的,想咨询律师,期望能够得道正确的解答,在此谢谢!
请问我因读书把户口签到城镇,毕业后没有工作也没有享受过国家的优惠政策,现在老家要拆迁了,承包的土地还在种,我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吗
我村因修建铁路,要征用很多耕地。作为赔偿施工单位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赔偿。本来土地就是包干到户的,按理说就每家人根据自家土地的多少来收赔偿款。但是我村的干部们却定下一条不合理的规矩。即土地上的农作物的赔偿款每家根据自己种的作物收取。但是对于土地的赔偿款却要留在村上集体分账。也就是说不管你现在有没有土地,
郊区的土地被国家完全征用后,土地补偿费该如何分配?安置补偿费该如何分配?怎样才能监督村委会对土地补偿款的和安置补偿费的管理?安置补偿费的标准又是多少?如果乡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征用土地后,又私下转让给私人开发商,村民又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