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3年到2010年8月原单位一直没有给我办理社会保险,2010年8月10号离职,并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仲裁。我有一个问题向有关人士咨询下:当初合同书签写“工资含有养老保险,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是否有法律效力,合同书有效吗?我还有权力依法向原单位追缴社会保险吗?自己辞职的还能得到经济补偿吗?但今天仲裁员告
你好,我是毕业一直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7年多,公司2011年之前只给我们交了综合保险,公积金和社保都未交,请问我可以主张公司补交吗?最多几个月?若公司再说缓交我该怎么办?另外我可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吗?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我是安徽城镇户口//非农, 在上海工作,但公司7月份交社保时 ,工资里只扣除个人140.30元 (即按照非城镇户口缴纳的社保),请问这样可以吗?(按道理应该扣除260多元)
我于09年末在原单位辞职,我的社保也给交到09年末。但当时原单位只有我一个人了,单位说社保关系转不出来,得等到单位废业后才能给我转出来。但直到现在单位也没废业,我的社保想自己交现在也交不了了。我该怎么办?
关于劳动合同中,员工辞职要给公司一到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的事情,请问是否合法?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每月给员工社保补贴,请问是否合法?若我已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公司的社保是2011.7.1—2012.6.30,这个期间的已经交了,而我现在2011.9.6就不想在这个公司上班了,而2011.9.7-2012.6.30之间的这个社保须退还给公司吗?公司说我们不做的话就要退还
你好!我妈今年已经60多岁了,原来在企业里做临时工的,现在已经退休了,企业每月给我妈100元费用,以前说超过60岁的不能参加社保,现在有政策可以参加社保,需要5万多,请问这一笔钱应该由谁来出?是自己出还是单位出,或者各出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