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上开车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有两个路人在路中间行走,我车速在三十在四十之间,我在和对面一个车会车,都开的近光,就在会车过后,调整远光的同时,行人为了躲避一个小水坑,跳到了车前面,我行驶的车就撞到了行人,我也及时把伤者送到了医院,经过救治已经脱离危险,神志清楚,这样子我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前几天晚上我家老人在通过一个没有红绿灯没有人行横道的路口时 被一辆机动车撞到 由于老人当时没有感觉到身体不适 因而放走了车主 车主当时也没有报警 一天后老人感到身体难受 随即住院了 这种情况下 责任和赔偿怎么分
摩托车跟在大车后面,速度不快,大车过去后,行人突然跑出来了(行人还喝醉酒了,没有斑马线)然后摩托车撞伤行人,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事发农村,2015·5·11时间晚上7点半左右,我妈妈在公路上往家的方向走,突然后面一辆双人摩托车撞了上来,导致我妈妈当场受伤,出了好多血,也报了案,现在我妈还在医 院治疗,可撞伤我妈的人现在却不肯交钱了,只有前面交的3000块,今天也用完了,打了好多个电话都不接,交警又没给消息,医生说没钱就不能治疗了,我要怎
你好 在前天我骑电动车在正常行驶中 马路对面有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孩从对面的马路上横穿过来 然后导致电动车损坏 这个责任应该谁负责人?而且当时我按了警报同时也减慢了车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