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7年在学校毕业 由学校分配工作到上海<学校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 没有本人签字>内容大概是 如本人在此单位服务一年 单位应报销学费的50% 两年是全额 现在已经满一年 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到应得的学费呢<学校对此事并不是很重视> 还有每天工作都超出了8小时 是否现在可以得到应得的补尝 单位雇用未满18周岁(算童工吧?) 应该
我才租的一个房子是和一个代理人签的合同,合同的署名签的是“代理人的名字”代“XX”,当时说房东在外地,看不到房产证,我们就没看,但是后来发现“XX”并不是房东,但是房东又同意“XX”代理处理他的房产问题,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我们签的房屋租赁有效吗?(合同上完全没有出现房东的名字) 问题补充:如果合同是完全无
今年3月,我在武汉买了一间门面并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签合同的当天,我要看租赁合同,甲方说合同没带,同时介绍:租金收到了5月份,租期还有一年多。于是我回签:租金收了就算了,租期要看了合同再说。3月26日甲、乙、承租方三方交接,甲方将租赁合同交给我,我看到合同多处用粗笔进行了涂改(签合同日期由2008年8月31日改
我们的合同当时只是签字双方认同,但是并没有双方的手印盖章,关键是这个房子是房东转租给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她本人,她也是在别人手上租的房子然后转租给我们,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与我的房东之间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我现在看中一套房,打算购买。现存在一个问题,比较担心,请各位指点。该房屋由开发商开发,09年底交楼。预计10年12月出房产证(现在房产证还没出)。中介是这样处理:除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外,另外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要如下,甲方同意以10元每月将房屋租给乙方5年,在此期间双方不得解除合约。另甲乙方均知
房东违约不付违约金,我们只有房产证复印件,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起诉他吗?
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解约,合同明确写了违约方赔一个月租金,但他不赔. 但是当初他只给了房产证复印件,没有给身份证复印件.我们可以起诉他吗? 这样算被告信息不全吗?我们怎样能查到他的详细信息? 还有就是知道他的银行卡号,是他的名字开户的。房租都是打到他卡上的 但是他退我们押金的时候肯定要写我们写收据啊。那我们
债务人借款跑了,我只记得他的身证份里的内容,没有复印件,法院立案时要求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通过房屋租赁所(流动人员登记时有登记)取得对方的身份证内容
我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房东要卖房子,牵涉房屋转让费,要怎么解决?
我于2009年10/1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三年房屋租赁合同,是一楼临街的门面房,当时转租的时候有转让费,后又装修花了一万多。现房东通知因不想在本地发展了,要卖房子。如果卖了之后会把房租跟压金退还给我。这件事属于房东提出的解除合同,而且合同未到期,如果退租,那房东除了要退还房屋租金,押金,转让费是否也要一起赔偿?
我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房东要卖房子,牵涉房屋转让费,要怎么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房东(甲方)如要出卖房屋,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相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这样如果房东有提前两个月通知,是不是到期就一定要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