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公司综合部管理员,并不懂生产和机械方面的知识,但是公司安排我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把我的名字提报给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除了在培训中有我的签字,并领证外,我没有和公司签订任何纸质协议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员一职,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吗? (作为公司的文员,我不能随便拒绝领导的安排,但是我又不是来做这个工作的,平常的生产和设备管理我又不参与,我有我自己的文职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案例分析: 2002年4月20日,某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烧伤40人,烧死34人。事情经过如下,该厂在一栋三层钢精混凝土建筑内,一楼是裁剪车间和库房,它是用木版和铁栅栏间隔而成,库内堆放的可燃物海绵超过两米,并伸出窗外,搭在铁栅栏上的电线没有绝缘套管,总电闸的保险丝
2009年6月,一管理人员与另一管理人员在工程现场谈话,此时一挖掘机司机因不规范操作致使挖掘机迅速运转,致使前一管理人受重伤,送医院后治疗无效死亡,现在其家属问此事应该怎么办?
我公司库管兼叉车司机没有叉车驾驶证。上班时间应他公司请求,没有告知公司擅自驾驶公司叉车为他公司干活,操作不当,叉车上货物倒下致他公司扶货物的员工死亡。我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浇水泥地,以每平方米8元口头承包给A ,与A同伴浇地的B正在接电时,A合上电闸致B死亡,A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刑拘。安监部门检查后,发现企业电路设置也不符合生产安全规定,认定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请问A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企业主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同时成立吗?
我前几天发生了小的化学品泄漏,但很快解决,但被安监局知道,现在给我们开个行政处罚通知书,理由是:为落实相关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未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围堰等,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五十八条规定处罚2.8万元,给我们三天的时间,认为处罚高了,写陈述书,陈述书怎么写!
我们公司在一家石化公司实施了一套资产盘点管理软件,软件中用到了一些盘点手持设备,客户将这些设备的采购一同转包给我们公司,由于盘点设备涉及到安全等级要求,所以我们选购了美国的一款防爆盘点设备,但我们没有这款产品的中国销售代理权,所以我们找了北京一家公司负责设备的采购,但这家设备采购公司没有跟客户直
有几个穿着便服戴个工作证说是街道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人,进入我厂,说我消防不及格,要我去参加初级安全主任培训,收取我950块,要是不参加的话说要断我水电封我厂,我问了附近几家厂的老板,他们呢都说没有这回事,既然不是系统的安全检查,请问一下街道监督管理办公室有这个权利吗?另外,气愤的是这边整个厂区的厂都没有
公司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于相关安全部门的要求,公司安排综合部一名文员去参加培训,兼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但是,该文员根本就不懂机械,又不能随便拒绝领导的安排。 请问,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该文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要负担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