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解释出来以后,我是想咨询:离婚后在财产上如何保护因孩子未上幼儿园前带孩子的女方的权益。请律师帮我看一下若离婚我这个情形会怎么判决?
婚前丈夫经营着一个小型的工厂,但结婚后刚好碰上金融危机,维持困难。所以,拿出了我的婚前积蓄10余万元予以资助。(除其中5万是通过银行转账外,都是现金形式给的。但都未留任何凭证。)
婚后,因为生宝宝,以及宝宝小未上幼儿园我只能在家带孩子。到孩子送幼儿园也因接送啊,日常照顾,休息日等,无法完全投入工作,只能找工资不高,但空暇较多的工作。
婚前,老公没有房子,房子是公公的名字的。(我知道这房子是属于男方所有的)。但婚后一年多未贷款买了车子(价值20万左右)。到现在应该工厂还有收益(具体有多少利润丈夫没有告知,平常只是给我和孩子的生活费)。若买房在丈夫名下,同时贷款也是在男方来付。按新的婚姻法判,女方带孩子对房子,车子,及工厂收入等会怎么判?望律师们能予以指点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若离婚,男方争女儿,我这种情况,孩子会判给谁。
我朋友家境不错,膝下两个女儿,都已出嫁。05年与另一再婚女人结婚,女方家境不好,进男家门就负债累累,都是男方帮忙还的。她还有两个孩子,上学,买房子,结婚也都是男方的。近年来,女方出现外遇,并且赌钱,现在女方反倒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她有吗?
求助好律师解答,本人于去年结婚,婚前由老公卡刷卡,购买了按揭房一套。该房为我一个人名字。结婚以后购买车子一辆,车子,也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由于老公搞婚外恋,长期在外赌博,心灰意冷,想离婚,他居然什么都不想给我,这种情况,我希望有好心人为我解答,我该怎么办,哪些属于我的合法权益。
结婚时给礼金6万元,现结婚三年,男方家里给了6垧地(未签协议说明是给予),作为婚后的生活来源,今年又对外承包了些地,现有一快到二周岁的女孩。发现女方有婚外恋,想离婚,想问一下有关财产怎样分。女方在吵架走的时候拿走2万元的现金。这种情况离婚可否什么都不给女方?
请问涉外婚姻离婚 财产怎样分割? 男方是法国人,女方杭州人,在上海登记,房产在杭州写的女方名字。有一个5岁女儿在法国上学,现在已经不会说中文了,判给父亲的可能性大,还是母亲(母亲只会中文)?
妻子一直坚持离婚,为了孩子我一直没有同意,现在孩子已经自立了,我也想尽早结束现在的生活状况,如果离婚财产按照一人一半的说法,妻子提出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法律依据,按照我们现有的财产,我需要赔偿妻子多少青春损失费呢?
您好,我们婚后对方一直未工作,婚后所购房产主要是由我父母、我单位补助和我贷款购置的。现对方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这种情况离婚财产怎样认定、怎么分割?
您好,我现在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您, 我想问一下,如果是女方出轨,且在婚姻存在的情况下写携家里现金与存款与外面的男子失踪。后来男子出面要求男方与女方离婚。之后女方也回来要求与男方离婚。 请问就这种情况下,婚后财产,与孩子应该怎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