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今年7月11号到广州*电子厂工作的,说试用期两个月,我们于8月24号提交辞职书,老板说不给辞职,要我们做到9月15号,后因我们有事要回家,那时已是8月27号,他还是不给,29号晚上我们打电话给老板,他同意给我们走,但我们去领工资的时候,文员告诉我们要扣8月份半月的工资,我们由于急回家办事就没有多想,现在知道试用期不能扣工资,请问下我还能否再要回扣掉半月的工资?
我是从事模具技术人员的工种,,,刚初试的这厂说工作制度是26天8个钟的...试用期工资底薪1800---2200......可我进厂面试时说时间还没改..一两个月后现有得8个半钟改为8个钟....底薪给了我2200....可是3个月过了,,还是8个半钟...去跟他谈工资他又说我工资是里面最高的不能加了,,这种行为是不是存在有欺骗...辞工要提前
我在深圳一厂里做半个月没有签合同说是试用期,我有事急辞工(第二天就不做了),老板扣了我工资的20%,而且每天工作12个小时,加班费和平常8小时一样的算法;连星期天也一样,被扣后所拿到的工资就没有多少,还说没要扣工衣费是宽大的了,之前要扣这些是不知道的,他们就推说我没问。去辞工还要被骂,他们这样做合不合法?我
规章制度写每月30%工资年底给,试用期合同写给全额,我现在试用期内对公司不满意离职,剩余的30%能拿
本人是南京的,在南通工作一段时间,实习期内(协议签3个月)对公司不满意于是辞职,公司工资每月支付支付70%的工资,走的那天,老板拒付一个半月的工资,及之前一个月剩的30%工资,公司规章制度说每月30%工资留到年底支付,若半路离开就不支付。但是我实在实习期内辞职和离开的,试用期合同上写:“按事先约定工资为****元
我在一家私企干了一个月,这个月是试用期,工资规定为800+提成/月,由于我不适应这份工作,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我提出了辞职,可是公司却以“我开始答应是长期干,可是只干了一个月”为由,据发我试用期间工资,我们一直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任何纸上证据,想请律师帮忙,这家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法律规定应该怎
试用期内已离职!要求我赔偿一月前经济损失,扣除我工资,试用期未签订任何协议
试用期内!本人已经离职了!工资没有领!主管打电话来说一月前货发错了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责任不是我一人造成的.要求我赔偿扣除工资!离职是属于自愿离职!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请问公司有没有权利扣除 我工资
试用期3个月签订试用合同,3个月转正后没有签订合同了,现我想辞职,我可以要回试用期后5个月的双倍工资
试用期3个月签订试用合同,3个月转正后没有签订合同了,现我想辞职,我可以要回试用期后5个月的双倍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