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不经背书就直接转让出去吗?会不会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时把一家被背书人的名称写错,需要上家出证明,但是上家好像不懂票据法似的,总是纠缠我们自己写错了我们自己出证明就可以了,搅来搅去很麻烦,我想问一下票据法中有没有通俗易懂的关于这个的规定能让我一下子就能说服对方给我出证明的,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该怎么办以及赔偿问题?事情原委是:9月24日用EMS快递了到对方单位一张银承10万元,25日电脑显示已妥投,之后几天联系对方叫回传收据,对方说让财务给我回传,我一直没有收到,又联系后说已经传真给我了,但我仍没收到,又去了几个电话,对方答复再让财务传真给我,直到今天15号
请问公司间银行承兑汇票现金转让,是刑法二百二十五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吗?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如果承兑汇票在到期后才发现该汇票已遗失,并且被别人托收或贴现时,应该怎么办?一般到期后多少时间内,我们有诉讼权?
我公司因业务往来收到一张2011年4月25日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在转让过程中,背书粘贴单有三处骑缝章不清晰,我公司想尽办法让这三处单位签发证明,但付款行老以各种理由不予承兑。想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能把该张汇票退还转让给我的那家公司吗?还想请问,付款行老以各种理由不予承兑合理吗?还有别的解决办法吗?
我公司有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离到期日还有5个多月,为了融资如果我公司将其转让给一家无贸易往来的公司,对方当时即可付款给我们并收取一定的利息。请问这种交易合法吗?如果可以做,需要什么协议之类的文件吗?
您好,请问银行承兑汇票的粘单人行有统一的规定要用什么格式吗?我单位持有一张银承,出票行以粘单背面不是空白为由而退票,(注:我单位的粘单是正反两面均有粘单格,但一面有粘单二字一面没有),请问这个退票理由正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