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款, 因夫妻一方犯过错而离婚,在分割夫妻双方财产后(过错方予以少分或者不分),过错方另一次性补偿非过错方8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款, 鉴于女方离乡背景嫁到男方,婚后也为整个大家庭付出,双方除开第一条协议而因别种原因离婚的,如男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款的,则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后,另由男方一次性补助女方6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款,关于共同财产在银行卡的约束 1:鉴于银行卡保管方有处理共同财产处理的方便性,故保管银行卡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如需要向银行另开卡和消卡,冻节卡的,考虑到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由双方书面协议处理夫妻名下之共同财产,未经双方书面协议的银行卡保管方单方面处理,银行卡水保管方将不予认可。故银行卡保管方私自开卡和消卡的,冻节卡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视为转移,隐藏共同财产。发生此种情况的,银行卡未保管方有保留追究之权利,银行卡保管方亦有责任交出双方名下的被转移,隐藏的共同财产。并且转移,隐藏部分财产银行卡保管方可少分。同时由银行卡保管方一次性补偿未保管一方30万元人民币。此条款与本协议第二条款项不冲突。即第二条款跟第三条款第一项可共同生效执行。 注: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男方自愿保管银行卡,女方自愿交由男方保管银行卡。除女方使用一张借记卡一张信用卡(男方为卡的持有人,为避免重新去银行申请账户的麻烦,家庭所有银行卡的借记卡将不再重新去银行办理,暂且都使用男方婚前以申请成功的借记卡为家庭共同财产的借记卡)且男方已保管了除开女方所使用的家庭所有银行卡,男方保管的银行卡为家庭总存款的银行卡。如需以后更改银行卡保管方和未保管方的,双方也需在此条款上附加协议签名。方认可更改银行卡保管方和未保管方的。 男方保管的卡和卡号有: 女方保管的卡和卡号有: 2:银行卡保管方不应随意支出共同财产和乱刷信用卡,查出后一方若要追究保管银行卡一方的责任,保管银行卡一方又无法提交证据表明超过三百的取款款项是用于夫妻家庭日常支出的,(注:夫妻共同财产的取款超过三百的支出,都记录在日常生活取款本上,由夫妻双方签字认可为生活支出款,双方都认可这样也有利于家庭理财),如银行卡保管方无法提交证据表明取款用于生活支出款,则可视为银行卡未保管方不知道的支出款项,可视为银行卡保管方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卡保管方需要交出私自处理的财产赠送给银行卡未保管方,若无法交出的,则由银行卡保管方一次性补偿银行卡未保管一方,补偿额为银行卡保管方私自处理的财产的双倍。此条款与本协议第二条款项不冲突。即第二条款跟第三条款的第二项可共同生效执行。 以男方姓名办理的信用卡: 以女方姓名办理的信用卡: 3:如保管银行卡方需要动用共同财产,以购买股票,基金,保险,教育基金,养老金,开办公司等各种名义的的,则需要同银行卡未保管方商量,并且书面协议认可后方可以上名义动用共同财产。否则可视为银行卡保管方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保管方需要私自处理的财产还交给出,并做为共同财产。不管何种原因,若无法交出私自处理款项的,银行卡未保管方想要追究银行卡保管方责任的,则由银行卡保管方一次性补偿未保管一方30万元人民币。此条款与本协议第二条款项不冲突。即第二条款跟第三条款可共同生效执行。附:夫妻双方都不得私自动用用共同财产已购买的股票,基金,保险,教育基金,养老金等。否则由动用方一次性补偿未动用一方,补偿金额为所动用的股票,基金,保险,教育基金,养老金等购买时的同等金额加上升值后的金额。 4:女方持有男方姓名注册申请的一张平安银行工资卡,和平安银行信用卡,卡号为: 。如平安银行工资卡内存款超过1W,男方则可以将超过的部分,转存到男方名下招商银行卡内(卡号为: ),作为共同财产储存,若男方将此卡超过部分的金额转向其它银行的,女方不予认可。女方有权追回被男方转走款项的权利。若男方无法交出转移款项的,则由男方一次性按转向它行金额的双倍金额补偿给女方。此条款与本协议第二条款项不冲突。即第二条款跟第三条款可共同生效执行。 关于女方使用的平安银行信用卡和平安银行的工资卡的约束,同样参看本协议的第三条第二项执行。 5:如遇紧急情况,不得以动用共同财产的,则动用方要与未动用方主动协商,由未动用方认可后,夫妻双方事后补签证明(注:夫妻共同财产的取款超过三百的支出,都记录在日常生活取款本上,由夫妻双方签字认可为生活支出款双方都认可这样也有利于家庭理财)。 第四条款, 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签订借款的,另一方不知道的。并且法律上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夫妻双方中未借款的一方有权要求夫妻双方中在外借款一方补偿,补偿款额为借款金额的双倍和应付的利息。若借款方提出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生活共同支出的,则由借款方提交出用于日常生活共同支出的证明(注:夫妻共同财产的取款超过三百的支出,都记录在日常生活取款本上,由夫妻双方签字认可为生活支出款双方都认可这样也有利于家庭理财)。若未能提交证明的,则另补偿未借款方金额5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款, 有第三方需要向夫妻双方借款的,需要夫妻双方书面同意方可以共同财产名义借出。日后第三方还款时,所还款项亦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置。 第六条款, 男方婚前名下有两处房产,房产证编号为: 婚前无借款,且已付清,视为男方个人财产;男方婚前存款归男方个人所有;婚后其中一套出租房屋的出租费也归男方一人所有。除开第七条款,其余所有收入不做规定,一概为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签订之日,夫妻双方暂无儿女,若日后有一儿子或者女儿。不管孩子归谁,男方自愿将一处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若有两孩子的,男方自愿将一处房产过户到另一方抚养的孩子名下。 第七条款, 夫妻一方因事故死亡,夫妻一方继承死亡一方一半遗产(包括事故赔偿费),一半遗产归为事故方父母赡养费。夫妻双方应尊重,爱护双方父母。 第八条款, 夫妻一方要赠予第三方共同财产的,需由双方书面同意认可后,方可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予,否则视为个人赠予。个人赠予方无权支配夫妻双方中不同意赠予方的共同财产处置权。示经一方允许将另一方的共同财产处置的,则由一方补偿另一方金额,金额大小为赠予金额大小的双倍。 第九条款, 女方不得用男方名下房产去向外抵押,借款等。除自行还清抵押款外,另一次性补偿男方3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款, 女方协议签订时,暂无工作,若女方日后找了工作,夫妻双方协议,女方所有收入为双方共同财产,将全数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工资低则全数支出,不做存款;工资高则除开支出部分外,多出部分全数交由男方去银行储存,储存后提交存款证明文件,给双方认可签名。 第十一条款, 签订之前双方所使用的银行卡支出款项的和非银行卡支出款项,未有证据表明是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的,都将不再追究。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款,夫妻双主在淘宝都有一账号,名为: ,任意一方要求查看淘宝金额使用情况的,淘宝账号所有方有义务提供金额使用情况给要求方。且女方经营淘宝店铺,店铺经营方式为做他人代理,故女方经营店铺所卖出物品都需要经银行卡网上转账支付,在第三方拍下,由第三方寄出。男方有权查看女方所经营店铺的收支。女方也有权查看男方淘宝账号的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利用淘宝之便利转移,隐藏财产。需要有淘宝上大额款项支出的(注:夫妻共同财产在淘宝上支付超过三百的,都记录在日常生活取款本上,由夫妻双方签字认可为生活支出款)。 第十三条款,双方日后若有增补条款,在不违反婚姻法的,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条件下可协商增补条款。 在场证明人签名按手印: 协议男方签名按手印: 协议女方签名按后印:
我与丈夫签2002离婚时离婚协议书,2004年我们复婚了,请问离婚协议约定的离财产是否属婚前财产?
我曾多次要求丈夫分割房产证,可他拒绝去协助办理。他复婚后又包养二奶,对家庭,婚姻毫不负责,长期不回家,与二奶在外同居,我们长期分居。因房产只写他一人名字,他于2009年十二月偷偷变卖了原本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霸占所有房款。现同二奶公开同居,开厂,买档铺,可他怕我告他,就把所有财产转入我们儿子名下。现在我
我和男友准备结婚,婚房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房子装修我出资了,如果双方写个协议证明房子是我们共同财产有法律效应吗?
因为我个人婚前财产较多,对方无任何财产还有债务。。。是用于买婚房的,那么他借钱买的婚房,婚后共同偿还,是否为我们共有财产,我也有一套房还在贷款期。。但是我自己有能力支付贷款,婚后会变成部分工友财产么,如果婚前协议签订好了,是否需要公证才能申效?
律师,您好: 我婚前贷款购入一套房产(尚未还清),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现夫妻签署一份协议,大意就是如若离婚,则房产以及其他财产一人一半,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恳请解惑
我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和车子,当时我只付了一小部分,当时是写的他的名字,房产证现在还没办下来,我现在想让他加上我的名字,我应该怎么做,而且前些日子他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想跟他签份协议,若他下次再发生这种事,他同意把房子和车全给我,这份协议我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益。谢谢~~
双方拟定的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未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们是今年八月份买的房子,当时首付是我们两家父母给出的一共十五万,我俩九月份登记的,在登记之前我俩拟定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我想问一下,此协议书能否作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