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给他亲戚做担保,但亲戚借的是高利贷。现在亲戚不见了,放贷人找到朋友。朋友才知道是高利贷,朋友是否有法律责任?高利贷5分利是否合法?
厂家生产的食品(有QS标识)工商检测不合格,零售商是否有法律责任?
2010年9月7日,工商局对我经营的商店的商品(有密封包装)进行抽检(注:我经营的商店是零售商)。抽检样品送经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其中一种食品“九制低盐梅”超标,检测所给出的结论是“依据GB-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技术
借款人不是下岗失业人员,担保公司仍然提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现在担保公司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是否支持
我父亲(06年去世)于1997年在乡信用社为朋友担保三仟元小额贷款,09年我母亲去信用社办理限取款时,被告知款项不能取出,原因是我父亲在97年在信用社担保的贷款只还了1500元后就一直没还款,(但是这十几年里没向贷款人催还),请问我家在信用社10多年的时间即没向贷款人催还,也没有向担保人催还,且我们也不知我父亲担保
我母亲帮助朋友从我家亲戚那借了10万元,有利息的,借据上没有说明有利息的事情,(我母亲不识字)我母亲做担保,朋友拿自己的房子做抵压,但是由于朋友去外地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去世了,妻子还在但是暂时没有钱还,亲戚起诉到法院把我母亲和母亲的朋友一起告上的法庭.现在法院执行厅下来通知,让我母亲去法院.我想问一下
我母亲的朋友在借据上写的房产地址和所拿来做抵压的房证不是一个,朋友口头上说的和借据所写的是现在居住的房子,但是借据上没有写清楚居住的具体房间号.所拿去做抵压的房产证也不是借据上所写的.房产证是我母亲朋友在外地所购买的一套房子没有过户,但是有协议我们都看见了.由于我母亲不识字,不知道他们所拿的不是现在
借款人不是下岗失业人员,担保公司仍然提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现在担保公司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是否支持
借款人不是下岗失业人员,担保公司仍然提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现在担保公司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是否支持
A到B处借款10W,C做了连带责任担保,A躲起来了,C去公安机关以A集资诈骗罪或非法集资罪立案,B找C要钱的时候你就不用怕了,因为B起诉C,C可以以A涉嫌刑事案件为由要求法院先刑后民,以达到规避C的连带担保责任,只要A没有被抓到判刑以前C都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还钱的 请问这个真能逃避担保责任吗?
A到B处借款10W,C做了连带责任担保,A躲起来了,C去公安机关以A集资诈骗罪或非法集资罪立案,B找C要钱的时候你就不用怕了,因为B起诉C,C可以以A涉嫌刑事案件为由要求法院先刑后民,以达到规避C的连带担保责任,只要A没有被抓到判刑以前C都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还钱的 请问这个真能逃避担保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