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商和食品流通证件被食品监管局拿走了。理由是我们的店转了,证件不能转,但他连核实都没有核实就让我回来,前提是我家里出点事回去了。还没一个星期呢就被投诉了。我来回共花了3千路费~家里的事还没办成。我想问下这个费用难道我承担,哪个投诉我的人有没有责任。
我在厂里上班,下班的时候发现我的电瓶车被盗,想问一下,厂里有没有责任?我们的工厂是全封闭的,外面没有车棚也没有保安。
在渔民码头,每到8-9月份,渔民出海打捞的是小虾,虾中有杂质就需要自己去周边村找十几二十个人来拣出杂质。当船靠岸是提前和码头老板打招呼,老板雇佣货车负责接送见杂质的人。我和货车受雇于码头,在8月22日凌晨零点左右出车祸后造成一死三伤。码头有没有链带责任?雇人的船主有没有责任?
8.24晚莆田秀屿区(这个是通过同交警对话中了解到的,当时一家属说交警追赶车有责任,一交警说了:“有违章车我们还不能追的话”),在交警大队门前撞上我亲友摩托车,致使我方摩托车上人员一死一重伤的严重事故,现在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人也严重受伤,交警都不肯说对方的消息,哪的人、名字什么的一点也不说,昨天家属上交警
昨天接到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被告知我涉嫌银行信誉卡团伙诈骗,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朋友说可以帮办理银行的信誉卡,我们一起的几个同伴都只给了她身份证,一段时间以后有的卡办下来了又得说没有批没有办下来,办下来的卡因为数额不小我也用不着朋友说我怎么也不用她借取使用了,昨天接到律师电话说我们一起办理的卡涉嫌诈骗
8月25号晚上12点50分车辆行驶到电站水沟边翻车,后因电站无法关水,水流太急,副驾驶位上人员被冲走,经8小时搜救后发现被冲走人员身亡,此水沟就因发电才修,但水沟深2米,有路段离马路只有20离米远,沟上无任何指示,也无任何安全措施,并且电站上班人员无任何救人安全常识。目前尸检结果出来是溺水身亡
我舅是引线(鞭炮)烧伤的,烧伤百分之六十,出事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有把握治好,经过治疗那时候看起来也是有所好转,过了五六天也能吃点饭下去,可在医院第十二天的时候突然嘴吧,膀光大出血,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医院有没有责任
我舅是引线(鞭炮)烧伤的,烧伤百分之六十,出事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有把握治好,经过治疗那时候看起来也是有所好转,过了五六天也能吃点饭下去,可在医院第十二天的时候突然嘴吧,膀光大出血,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医院有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