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一套国有土地的私房,大概60平米,当时是我两个姐姐出资购买的,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想根据当时出资比例明确一下各自的份额,需要怎么办理?只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就行了?还是需要到房产局办理?这对以后房屋买卖有什么影响?
我父亲想将名下一处房产给我,我想问问是买卖费用低些还是赠与费用便宜。还有朋友建议我写一份分家协议书,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画押,同意析产到我名下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产权手续,这样只交费不交税。 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费用具体是多少。房子2011年出刚买的,成交价是110万
房屋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去世了,现在父亲想放弃继承将房屋赠与给我如何办理呢?是要先过户给父亲再办赠与还是可以直接办理赠与呢? 办理的方式是什么呢?
因为一些原因,姥姥的房子要立给我,想请问立遗嘱和赠与哪个更保险些。若过两年,老人也在世的情况下,老人的名义卖掉房子是否可以?如是赠与,听说有个百分之2-3的什么咨询费用,还是按照现在房价评估的,北京房子也挺贵的,得大约需要多少钱,如果地带一般的话,70平米左右?若是赠与我需要走哪些程序,先去哪里办理什么
老人神志不清了,老伴可以做主把老人的房屋赠与给指定子女吗?(老人年轻时曾想把房屋给小儿子,但只是口头的。老伴喜欢大儿子,可否现在把房屋过户给大二?家里还有其他兄弟姐妹)
父亲准备把1幢72平米的房子赠与我,那块地在我市的地价为9740《不是商品价格》,请问我是不是应该缴纳3%《9740x72x3%=21038>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如果去公证的话再加1%的公正费? XX
律师好!是这样的一个情况:我们家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婆婆的名字,现在她想将房屋过户到我们的名下(我和我老公),请问以何种方式过户到我们的名下税收比较的划算,如果是赠与的话,是按什么标准收费的。谢谢
我与父母亲都是农民,房子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1982年发的,是父亲的名字,在2007年经村同意,对房屋进行了了重建,全部费用是我夫妇出资,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变更名字,家有姐姐1个,在1987户口农专居,一直居住在丈夫家,现父亲在法律上是否有权利将房屋分割转赠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