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母去世五年,原不是上海人,没有留遗嘱吩咐。目前我家住房房产证为我父亲和继母两人名字。继母除了她父母,还有两个姐妹。之前继母与前夫生有一女,判给前夫(前夫也另组家庭),他们都不在上海定居。继母患癌治疗时,父亲曾拿出家里大量积蓄,甚至贱卖了两人名下的另一套小房,分款一半供她治疗。后期继母情绪不稳,提出要卖我们当时包括爷爷奶奶在住的唯一落脚的房,不是为了治疗,而是要在病重时快点补偿亲生女儿。她姐妹也多次登门寻事吵闹。因目前住房是爷爷奶奶老房子动迁款买的,当时差点闹到法庭调节,就没卖成。继母去世后,她娘家,就是我外公外婆,觉得人不在了,其他没啥意义,也知道我家确实提供治疗费,没再要分遗产。她亲生女儿一直随父亲生活,在她父亲的要求下,口头表示不会争我家房产。
问:1、因当年没进行遗产分配仪式,是不是我家住房20年内不能租卖交易,也不能去掉继母名字?
2、按继承法,只要继母名字在房证上,她的近亲,包括和我爸没啥联系的亲女儿,都有权使用房子?如果进行租卖交易,也得找他们同意?
如果要去掉继母名字,应该怎么做?到公证处公证?
我父亲目前找人咨询,听说遗产继承有知道死亡消息后的20年权限。他听信这种解释,想等多年后继母名字自动失效,免去公证繁琐环节和金额。主要继母的亲戚在丧事结束后离开上海,当年我们没想很多。确实有这个年限吗?
父亲去世,我的名字起的不好,我是否能够到公安机关更改名字。本人已成年,是否有影响?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就可以提交申请吗?是否有特殊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母亲去世,父母共同财产,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他是否可以独自把房子买卖或者赠与他人
母亲去世,父母共同财产,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他是否可以独自把房子买卖或者赠与他人? 可是为什么房屋中介的人告诉我,父亲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他可以直接去房管局过户,然后可以把房子卖给别人。
父亲去世留下套房子,现继母要求改成她的名字,我们是否能要求加
父亲去世留下套房子,现继母要求改成她的名字,我们是否能要求加上我们子女的名字
我父亲和继母存续期间有房产 写的继母名字 现在父亲去世 儿子
我父亲和继母存续期间有房产 写的继母名字 现在父亲去世 儿子有继承一部分房产的权力吗 谢谢
本人刚满30岁,因名字老人取的,在现实生活中有点困扰,就去派出所更改名字,民警就说现在上级领导通知成年人不能更改名字,民警就说现在9岁以下的小孩就能更改名字, 我现在就是想问是不是现在的成年人是真的不能在更改名字了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有两个哥哥脑瘫患者不能自理。父母去世我是否有赡养他们的义务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有两个哥哥脑瘫患者不能自理。父母去世我是否有赡养他们的义务。我是法定赡养人吗。我把他们送去养老院是否合理。。
请问如果签了预签聘用合同,是否就不能更改,必须照做呢?它都具
请问如果签了预签聘用合同,是否就不能更改,必须照做呢?它都具有什么法律效果?是否可以违约?
请问如果签了预签聘用合同,是否就不能更改,必须照做呢?它都具
请问如果签了预签聘用合同,是否就不能更改,必须照做呢?它都具有什么法律效果?是否可以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