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双方离婚后,一方再婚了,那么离婚前双方所生的子女怎么才能合理得到应得的财产,或者说是在父母双方都还健在时,将子女所得财产分割好(针对离婚协议没有写明双方财产属于共同的子女所有的情况)。求答案!谢!
现有一家庭,丈夫意外交通身亡,其妻子(退休)、儿子(无正式工作)、死者父亲(现仍有5个子女)获得30多万的交通意外身亡赔偿金。由于死者生前以自己名字购置一商品房,合同上虽然没有其儿子姓名,但是生前与妻子合议,一直主张将房子过户至儿子名下,并共同书写过一份赠与协议,但不料在即后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现由于
我的朋友今年55岁了 离异 两年前认识个朋友 未登记在一起结伴生活 现因生活习惯不同 分居了男方 想要点财产 请问律师他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补充: 请问他俩未进行婚姻登记 其双方的财产从法律上 是否不应该有分割,继承等权利
头婚的女人跟离异过的男人结婚,婚后育有子女。男人与前妻育有一女,离婚协议是房产归男方所有,女儿归女方抚养,请问如果男方逝世,与前妻的女儿能分割现任妻子和子女的财产吗?
我老公婚前有一套贷款的房子,婚后我们共同还贷,2年后我们卖了这套又共同贷款买了一套,当时首付是借的,后来用卖原来的房子的钱还的大家,我们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请问要是离婚这套房子该怎么分?装修的钱是他妈出的,请问这部分该怎么算?剩下卖房的钱投入股市,我们以后的积蓄也往里投过,股市好的
我家有一套20万的房子夫妻商量离婚后平均分一家10万其中一家拿出5万作为儿子的学费,现在没有离婚夫妻双方都不出孩子的学费,父亲要求儿子给他小姑打一张1万的学费欠条,想问下离婚后这1万是不是的夫妻双方单独偿还还是包括在10的学费里面?
我结婚5年了,房子是结婚前两年父亲已我名字给我买的,结婚装修都是我家掏的钱,现名下有车一台,是我名字,一共我们两口子拿了3.5万元,其他的都是跟父母亲戚借的,一直也是我自己再还,请问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动迁得房,有两个5岁的儿子。男方收入中下,烟酒不断,男方有有一母和一弟,因住在前后楼,伙食混在一起,晚上吃一顿饭走人,无人情味。女方身体欠佳无工作,女方家父母有一个是残障人士。女方家三人身体都不好。女方有时在父母家照顾老人的情绪,有时把两个孩子领娘回家带。结婚后也吵过无数次,都以身体不适回娘家。
我们是婚后买的房子,现在结婚7年,孩子5岁,房子名下有贷款10万,由我承担还款,因为是我做生意用了,请问房产该怎么分割,孩子我们都想要抚养权,
离婚后一年又到一起同居七年,没有办理复婚手续,现在男方要重新组建家庭,现在的财产为同居其间做生意赚的,我想问一下我是否有权分 我补充一下,因为我有工作,生意一直是男方在经营,因赚的钱大多都压在货上,经常在生意上缺少流动资金,大多时候都是我帮他借的,但都是他还的,这样的条件下我有权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