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于两年前辍学 此后在一网站上注册导游接收游客 一英国人与她联系 并在酒店发生了性关系 而这之前并没有说明的 我女儿因为担心拒绝而拿不到报酬就勉强发生了关系 那个人知道我女儿只有十七岁 然后我女儿在一年后试图敲诈他 威胁他如果不给三十万就报警或者写信给他工作的地方 但是没成功就没有继续 后来女儿看了心里医生了解到此事件对她影响很大 便对我们坦白了 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途经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是否有可能获得赔偿 她试图敲诈但未遂但有继续要求金钱只是越来越少 到最后只是希望他可以赔偿足够的钱获得医学上的帮助 她得了抑郁症 他是否有正当的理由起诉我女儿 我们可否通过协商解决或一定通过法律手段 如果可以协商 怎么样才算合法不算敲诈 寻求帮助 希望律师们提供宝贵的意见 急
一男生(18岁)与一女生(户口未满14岁,实际年龄满14周岁)发生关系,现双方家长知道且同意此事实,问:男生是否有罪,怎么判决。
炳俭今年25岁,福建将乐人,原在上海某工厂打工,2010年1月底回老家过年,看到本村少女冬凤长的漂亮,有意与其搭讪,少女冬凤由于还是初中学生,被该男子的甜言蜜语所迷惑,6月23日炳俭趁冬凤家人不在家与她发生性关系,期间冬凤已告诉他今年农历10月满16周岁。过了两天,两人去了上海,冬凤骗自己家人是去上海打暑期工,七
事情如下,我朋友在大约6天前,一个小姑娘突然加他QQ说需要钱,可以发生关系,然后不用说,我朋友和她做了,发现那个小姑娘才15岁,但是14周岁满了(95年9月19号的),后来过了2天,那小姑娘说要钱,叫我朋友介绍卖淫对象,我朋友结果把我介绍出去了,后来我们也发生了关系,结果过了2天,那个小姑娘赖上我朋友了,后来我朋
成年男子隐瞒自身情况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女方自愿,有罪吗?
成年男子隐瞒自身情况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女方自愿,有罪吗? 女子17岁,该男子隐瞒自身情况与女方谈恋爱,并发生关系
我姐小孩韦创干95年10月出生,因与一女同学(13岁)拍拖一年多,双方父母都不知情。时至本月7号到女方家准备发生关系被女方父亲回家发现,并报案称女儿被男孩强奸,经警察诱导审讯小孩说以前发生关系时女方不太愿意,但不拒绝,所以警察判定为强奸罪是否成立?
一20岁男子与一初二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女孩15岁。应该是男子以拍拖为由,引诱女孩,与其发生性关系,女孩当时虽然是自愿,但是是受其蒙骗。如果要告男孩。应该怎样告?男孩要负法律责任吗?请律师尽快回复好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