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驶一辆出租车由西向东在主干道正常行驶,与一辆由北向南横穿马路的燃油两轮助力车相撞,造成骑助力车人右腿受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
我开助力车行与国道〈行于非机动车道〉机动车从旁小道拐进国道造成相撞,我头部和脸部共缝了10针!共计花费医药费5000员,15天未上班,请问此事应该怎么处理!
我在左转弯时与一辆男式摩托车相撞,在相撞的现场,我已过了黄线,也就是说我的车已经在我自己的车道上行驶了,相撞时男式摩托车撞着我的车尾,而且已在我的车道这边,但他有驾驶证和牌照,我的助力车没驾驶证和牌照,本是他一个人的责任,现在成了两个人都有责任,请问是这样的吗
机动车时速25公里左右每小时,一电动车为超车逆向行驶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已采取刹车,最终相撞,请问责任如何划分?
您好,我想问一下天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机动车主责,非机动车次责,交警说天津市政府规定这样的主次责就是8:2,请问有这样的硬性规定吗,谢谢
具体情况如下:甲方(非机动车);乙方(机动车驾驶员)事故经过是:早上七点十一分甲方驾驶非机动车自西向东走然后上国道左转弯,这时与自南向北走的大货车相撞造成甲方当场死亡,大货车严重超载而且没有刹车和躲避,结果交警队定责时定的是责任同等,请问合理吗?
前天我早上骑电瓶车上班,道路是南北方向,我从路西穿马路到路东,因为有绿化带没有出口到人行道,只好靠右向北借道行驶寻找出口,正常行驶中前方出口有辆拖拉机从东向西左拐穿越马路,已占道路一半,突然急刹车停下,旁边有其他行人,我刹车躲避不及,撞上车尾左角大腿受伤,请问责任谁大谁小?因为在上班途中,请问这算不
在武汉往咸宁方向的107国道的一个丁字路口处(此路口无斑马线、红绿灯、指示牌),一辆面包车以67码的速度超前面的一辆货车,撞了骑自行车过马路的一位老人。老人现在在医院还未苏醒。 请问自行车要付大部分责任吗?
我驾驶机动车从仓库大门出来准备右转上机动车道,车头刚要右转,我看见右侧一辆电动车从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过来,我立即刹车停住,对方刹不住车,撞在我的车头前方,前方有刮花油漆,大灯罩也撞坏了,对方自己人也受轻微伤,报警后双方车被扣,交警说一万元以内又我出,超出的才按责任划分,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撞到我的车为什么
我驾驶机动车从仓库大门出来准备右转上机动车道,车头刚要右转,我看见右侧一辆电动车从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过来,我立即刹车停住,对方刹不住车,撞在我的车头前方,前方有刮花油漆,大灯罩也撞坏了,对方自己人也受轻微伤,报警后双方车被扣,交警说一万元以内又我出,超出的才按责任划分,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撞到我的车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