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手受伤.经过医疗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7级.现在留有后遗症.左手有的小指和无名指活动受到限制.左手抬得不是高.搬重一点的东西整个人都会觉得很累.我腰部不能长时间站立和不能跑很快.我想问: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办理残疾证.
我们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结束以后做了伤残鉴定为8级,后被告不认同这个级别又由被告选定了一家机构重新做了鉴定,但我们怀疑她选定机构的公正性,请问在长春市做伤残鉴定,评定机构是否有等级划分,如果有哪一家鉴定机构能是最权威的?作出的鉴定是不容许再怀疑及更改的。
请问江苏南通市91岁老太被农用车撞倒 股骨骨折治好后可否做伤残鉴定 大概几级 能走路和不能走路是否有区别 到哪里做鉴定 费用大概多少 谢谢
2011年1月30日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当日颈椎CT检查为环枢椎半脱位可能,3月2日复查,颈椎核磁共振结果为颈椎6-7椎间盘突出。 想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不知可否坚定为十级伤残
女性 25岁。热水烫伤下腹-会阴及大腿。愈后留有疤痕增生及色素沉着。面积约5%。请问能做伤残鉴定吗? 可以等到赔偿吗。能得到多少赔偿 谢谢。
请问怎样才可以评定?评定了应该发什么证明才是有效的?如果我是被告,应该怎么发现其伤残等级的真伪?我如果请求两方同时去鉴定,鉴定费还会要我出吗?
我已经起诉了交通事故赔偿,现在想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法院说要原告,被告一起商定伤残鉴定机构,是有这样的规定吗?一定要让被告提前知道鉴定机构吗?我挺担心,鉴定机构是否会受被告影响,鉴定结果是否公正。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