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开发商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非租赁房屋产权调换)》,签订协议时,其隐瞒了已经将产权调换房屋出售的实事,并将案外人的所有权房证号填写在该协议中。请问;该协议是否合法及法律依据。谢谢。
我爸爸代我签字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效吗?我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天拆迁办就要来拆房子了,今天叫搬出去了,我急的110多打了,他们说不管这个。哎,感觉我们普通百姓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的很难啊,协议书是我爸爸签的,而且拆迁补偿协议只有拆迁办里有,我们没有拿到,居然说明天要来拆了,急。下面是我写的一份协调申请说,麻烦大家帮我看看,出出注意,我个人真的感觉没有办法跟他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在过渡期限内,从其搬迁至日起至被安置之日止按规定标准支付停业补助费;那么我想问一下,从搬迁至日至安置之日最多能延长几个月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在过渡期限内,从其搬迁至日起至被安置之日止按规定标准支付停业补助费;那么我想问一下,从搬迁至日至安置之日最多能延长几个月
我们是合法的产权人和被拆迁人,拆迁办却把补偿款及安置房给了假的买房人
我母亲于1958年在原籍用父亲的安家费买了一套宅基地房产,但由于我父亲当时转业后到了大西北工作,自己买了房子却没有享受上,房子就让我姥爷及舅舅等住着了。 1995年国家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二舅妈觉得是我妈用我爸的安家费买的这个房子,(以录音23号文件8分55秒—9分05秒二舅妈说房子是赵兰芳买的所以
兄甲某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拆一还一的条款,但返还房屋还是未建房屋,房屋地址、朝向、楼层都未知,只有一个面积额,就这样,房屋被拆了。后来,弟乙某向甲主张协议中的部分返还面积的权益,请问,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返还面积可以作为诉讼标的吗?会不会要求和拆迁人重新签订拆迁协议?
您好! 2008年10月我与开发商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已注明开发商多给我面积,我不补钱;如少给我面积按当地最新最高市价补钱给我。 现在开发商多给我面积违约要我补钱,到了交付日期2010年9月不交房给我,还说我是霸王条约。 请问开发商违约吗?去法院我能告赢他吗? 再请问拆迁置换房与商品房对面积
请问认购协议与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区别,现在开发商想交付一部分房产给我,就收我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我说打一个收条,他要求改签房屋认购协议,这个开发商想搞什么鬼?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