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之前农转非和男方。一起享受了农转非安置。这次男方家乡也开始农转非,他们两又接受了国家安置。并且他的父亲是大队会计,他孩子失踪了十几年了。连孩子都是重复享受。这样做是应该的嘛。求法律人士回答
2008年6月折迁,2008年12月离婚,安置房是在2009年6月拿到新房,户主还是丈夫的名字,现在能享有安置房的财产权吗?
我老婆因土地被征用。户口有农民变居民。我于2004年因夫妻投靠,由外地把户口迁到我老婆住处,现在我老婆这里房屋被征用,每个人得到50平方米的安置,开发区现在说我不能享受安置,请问我可以享受安置吗 因夫妻投靠我也由农民户口变成居民户口了
我姐姐是已出嫁,但户口未迁出,现在我们村土地征收,征收后是否享有房屋安置,另外还有土地赔偿是否也有? 我们这的村委会对于出嫁户口未迁出的都不给任何的土地赔偿,我们打官司都打赢了,但村里就是不给
我户口以前是农村的,现在结婚以后户口迁到我老公这边,我老公是城市户口,我现在也成了城市户口,开始我一点城市居民的待遇也没享受到,现在我老家也就是我父母家要农转非,请问我可不可以享受现在农村的每人30平方的房子,我父母就我一个独生子女
农转非人员在转户时政府未付安置费,后其死亡,现政府全面征地农转非,请问是否还可以享受安置补偿费?,
2003年,政府因征用农村部分土地,当时只农转非部分人员,农转非人员在转户时政府未付安置费,后其死亡,现政府全面征地农转非,请问死亡的农转非人员其后代或亲属是否还可以领取其安置补偿费?
我跟老公刚结婚。打算拿我的婚前财产作投资,但是挣到钱以后,再拿挣来的钱把我的钱补回来,还做为我的婚前财产,不知道这样是否有效,合同是否可以,请请大家参考一下。还有第一条是甲方借还是改成甲乙两方共借用 甲方( )和乙方()经商量决定共同投资经商开店,特订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用乙方的婚前款四
单位公房拆迁,分配了一个名额购买安置房,自己全额付款这样的可以出售吗
单位公房拆迁,分配了一个名额购买安置房,说是通过房改后分到各人名下,当时是按经济适用房的房价标准付的房款,房款包适了公摊面积,这样的房改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合同里有注明购买此房等同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样房子要以出售吗
我父亲在我母亲去世后娶了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抢在我父亲买房前,我母亲去世还不到半年的情况下,瞒着我们子女偷偷的打了结婚证,而那时候我和我姐姐都已经工作好几年,在不知道他们二人结婚的情况下,共同出资和我父亲购买了房子,房子也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而我们也向法院出具了那个女人没有收入,一切费用都是我们家
我读书出来后户口从农村迁出,但后来为照顾父母,在土地被征用前将户口迁在父母户口簿下为非农村户口。现在父母土地被征用,房屋将被拆迁,请问:我(已结婚)能单独享受享受房屋赔偿安置吗?
在 夫妻没有正式离婚时女方已经和 别人生下小孩 这样的行为可以定为重婚罪了 吗 ??
你好! 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亲戚结婚19年了,已经有了两个女儿,大女儿18岁了,小女儿12岁了,近年来婚姻关系不是很融洽,女方多次出现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目前已经和别人生下儿子了,请问我方(受害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讨个合理的适当的说法,女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方又需要什么样的文字说明或者说是证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