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门市是当年与别人合伙盖的,当时盖好门市后,我们就很少到城里来看了。结果邻居在我们后边的胡同建了一个大门,当时我们不同意她家盖,可她说盖上个大门安全,后来也就盖起来了,而且她们还把俺家门市部后边的三米道也盖了房并出租。今年,邻居家修缮后边的房子,我家就让她们把三米道让出并大门也一道拆掉,可她们说要我们得出钱,请问这合理吗?
问 题: 2009.4.30我从A手里48000转让过来一服装门市。(房屋产权是某公司.每年12.31日前交房租,签租房合同,) 2010.3.2我将其服装门市43000元转让给B,现在公司要拆除房屋,B向我要回转让费。不给就起诉。 律师回复: 1、房屋产权人同意你转让合同就有效,否则无效。2、在两年内可以起诉。 继续上面的内容提问: 1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应诉通知书 江XX: 本院已受理黄XX诉你方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随文发送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应诉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全力,同时
好!我的问题是矿山出来的必经的道路,被人拦截。这条路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在村里的矿山运输唯一的道路。因为这块地是兵工厂所留,近几年经过两三手的买卖。这块地,在土地使用证上的图纸没有这条路。买地得人把道路封了。要矿山交过路费。 此矿山市国土资源局拍卖的,里面注有这条路使用权,当地村里领导也证明这条
请问我家修的路然后里面有个加工厂 天天走我家门口的路 天天有车经过 该不该收费呢? 如果收费是不是还要办理什么土地管理的有关证件呢?
杜三妮、刘利娟诉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柳庆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杜三妮,女,1960年6月14日生。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卫 霞 我叫柳庆军 是本次事件当事人 希望删除此贴
保证书 保证人:刘某(自己签的字) 电话: 本人刘某于2011年5月11日口头约定承包李某、孙某夫妇夫妇开设的某某日化店的门市装修工程,所承包的装修工程包括:装修所用材料及工程费,共计46000元整(肆万陆千元整)。并口头约定工期30天左右。定于2011年6月20日前完工。但本人(刘某)屡屡失信,装修工
我是安徽祁门县安凌镇五里拐村潘家组的一位公民,就我组村口一户建房与道路纠纷请求咨询。该户于零五年批准,在本组村口建房一幢,该户门前是本组村民每日进岀的必经之路,而且是一径弯道。该户住房正处于弯道内侧,平时已带来不便,该户现今又要在门前铺建晒稻场,这样会更不方便众村民的日常生活与安全岀行。
人人都过路的乡村道路被一村民蓄意损坏,正要修房子。请问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如果想投诉应到哪个部门?《占的是村里面的公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