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行政村十几年前大部分村民搬迁到附近的一个村,现在村里已经无人居住,也没有公章,近几年林权改革该村以附近村的名义办下了集体林权证。目前未分配给原村村民。假如不是原村人如何合法承包此村林地?
集体林地及林木的承包合同是否生效,求救.....求救...好心人帮帮忙,急..急
1.承包集体林地及林木的合同中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户签字,还剩下四户农户没签字。2.合同中注明(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委会一份)生产队(简称甲方)也就是我们乙方没有给合同甲方,村委会那份合同就给了,还有分期付款协议书,总的承包金是壹万元人民币,首期付壹仟元人民币,也有几个见证人签了字,农
原因1.开群众会没有通过(没有会议记录)。2.俩个小组长在合同中签了字并且押了指纹,也有90%以上的农户签了字,也押了指纹。但是有一些签字的不是户主。3.承包合同注明本合同一式三份,给了村委会一份,小组那份没有给。急…………..急……………..急……好心人…..好心人
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但是另有几户村民正在林地种植,签合同村民如何主张权利?
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为村委会,乙方为张某,将以下用材林树木卖给乙方,条款如下: (1)树带位置:村四屯房东,南距四屯房宅5米,西到松树地边,东至道边,北到地头; (2)树木及林地作价A.1000棵×20.00元=20000.00元;B.地作价:10000.00元; (3)自2008年8月17日,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村负责提供树带林权证
我们3人于1999年与乡政府签定的林地承包合同,在经营了7年后被县林业局判为无效合同,收回林地转给他人经营,我们一陆续投入380余万元,无法索赔
1983年,国家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A村村委会对符合土地承包的对象均发包了土地承包。1994年,由于实际耕种的人员减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承包土地“认田制”,即想耕种的农民可以自由向村委会承包土地,村委会根据申包情况进行发包。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调整时村委会又根据1
我村有个人把鱼塘填土了,并没有得到 集体的同意和招标就在上面盖房子了,请问他要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把这土地变为个人土地呢~
农村个人承包林地合同合法有效,林权证应该由谁交给个人,我应该到哪里去领,不给办怎么办?
农村个人承包林地合同合法有效,林权证应该由谁交给个人,我应该到哪里去领,不给办怎么办?
在林地到期前后三年时间里,我曾多次向林地承包方(村委会)申请续包合同,都被他们给推脱了。在过期的半年后,他们向我索取巨额承包费,我没有同意,后经镇政府出面协商,因镇政府在处理过程中偏向于村委会,协商中断。现在由人民法院接管。现在想求助于林业专长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