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租用了一块庄稼地,准备打上水泥,做停车和堆放货物场地,请问一下要办理一些什么样的手续,以避免以后的纠纷。租赁合同已签,但没有注明会打水泥做场地,只是双方都知道有这么回事,是不是还要签个什么补充协议?要的话,条款又是怎么样的呢,谢谢
各位律师你们好:1:和村里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怎么样就算是生效了,产生了法律效益?2:乙方与村委会(甲方)签订了合同,是否可以将租来的土地转租给另一个人(丙方)?(若甲方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里没有明确表示乙方不可以将土地租赁给其他人)3:乙方与村委会签订了合同,没有违反合同内容,村委会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终
协议书 甲方:兴某某 乙方:‘是别人写的’刘某某 某某 张某某 李某某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将名下的小屯六组菜园地承包田转租给甲方,期限为2009年6月3日至2027年12月1日(就是乙方对该承包田拥有使用权的年限),承包田面积为 ‘ 手写的’160M2*8人,合计1280M2,承包金为‘手写’6800元,
我公司向甲方租了8亩地建厂,租期为10年,到2017年5月到期,现在4年不到,叫我们搬走,合同里有一条说到,如甲方合同期内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向我们交纳30万违约金,并承担我们企业生产经营设施的全部搬迁费用,赔偿我们搬迁停产期间的经营损失。我们厂的厂房、地面、变压器、配电室、跑办手续30来万,这些都是自己出的钱,
本人开办工厂的土地于1999年已得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证,该土地是原一间乡镇企业工厂用地,镇政府以招商引资,并经县政府领导批准,我厂收购了该土地。当时由于该土地是国家划拨土地。所以当年该镇政府取得县政府批复免交土地出让金,但现在我厂到土地部门办理更换土地使用权证的手写版为电脑打印版时,土地部门提出要补交土
各位律师好! 我主要想提问关于租赁农村土地补充协议相关事宜,想问草拟的合同中以下两条符合国家法律吗?如果国家真的征收后,关于乙方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请各位律师大人帮帮忙,解答难题!! 合作社为农民 乙方为承租方 1、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占用本土地涉及赔偿问题时,土地赔偿归合作社所有
您好: 我父亲在2002年和村委签署集体土地出让50年的合同,欠缴村集体6万元左右,合同规定滞纳金按照1%每天收取,2010年村集体起诉我父亲,起诉书的标的为6万元,没有提及滞纳金的问题,请问村集体是否可以单独就滞纳金问题再次起诉?谢谢
我现在的农村土地租赁给别人,每年450元。在他租赁的一年里有一块土地因为修通信,被占用了一部分。此部分乡里给了土地占让费和压青苗费。租赁那家现在想要此部分费用,是否可以。若是可以的话我是应该给他多少。谢谢
2009年8月份,家里有块土地租给了同村的张某,当时因为是同村关系只是口头协议,每年6000块钱租金,张某租后在土地上建了一个大棚,当时我同意了,去年我给了他五千块钱买下了大棚,去年年底他给付了我租金,因本人失业想收回这块地,去年年底就给他说了要收回土地,但他要20000块钱作为补偿,他的理由是他租我的土地后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