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刚16岁参与了一次聚众斗殴 对面2人 我弟弟这面10个其中一人拿刀其余拿棍子 高吧 我弟弟拿的是短棍子 不是事头 没有积极参与 也没有打 但是其他9人都指证他打了 预审跟他说不讲事实只讲证据 他们都指证就成立 (没有其他证据) 是这样么 最后预审说为了他好 在笔录上写的是没有其中1个没有动手 第2个意思性的动了1~2下
我朋友在一年前持械聚众斗殴,属于从犯 至对方轻伤 ,但是不是我朋友造成的,并且未满18周岁,当时是在校学生,从犯, 但是他们一次性抓进去10个,估计会判多长时间,现在我们这县委书记把这事看的很严 现在他们被认为是恶势力
我家孩子因参与聚众斗殴罪被刑事拘留因是从犯并没有造成伤害在事后一个月在异地被抓。今天已经收到拘留通知
在2010年9月份我家孩子正在家玩电脑,因他的朋友在公共网吧与人发生摩擦被打来叫孩子去帮忙打架,当时孩子怕吃亏带了一个手扣,当时他朋友纠结有四五个小孩和对方四五个打了起来,整个事件只有一个小孩的头被我小孩打破头皮。第二天有两个小孩被派出所抓,我家小孩因害怕跑外地昨天被抓,今天我们收到事发地派出所开据的拘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被朋友叫去,到地方才知道是打架,对方20多人,手持斧头,刀具,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从车上拿了一个钢鞭(不是在的打架事先准备的,而平常车上就有),朋友从对方手中抢了根钢管,我们一共去四个人,就我和一个朋友先动手打了他们其中一个,当时他们没还手,二事后几分钟,追上我们,把我打成轻伤,
朋友叫我去的去的时候没拿东西,也没打人,检察院 没批捕取保候审 了,检察院量刑建议1到3年,当时我还没满18岁,请问各位律师我缓刑几率有 多少?
11月底,张三在电子厂上班,白天加班到晚上9点多。下班了,但是他的组长还要让他加班。当时因为太累了不想加了,这时候他朋友李四下班了过来叫他下班。张三就给李四讲了,说要让他加班,他不想加。李四说那累了就不要加班了。就给组长说就想不加班。2人发生了争执。于是张三、李四就下班了。张三就回去那东西,李四说在门口
起诉书上面写的:我朋友罗某某 无视公共秩序,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处罚。被告人罗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