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酒后上门闹事双方打架,双方都有伤,对方却在派出所调解室内提出要十万元赔偿,并在调解员调解时因言语不和还用烟灰缸砸了我头部,并说不要他们调解了,说请分局处理我,或者自己处理,当时还带着五个小青年一起去的,现在派出所已经按邻里纠纷处理了,可他仍不服气我该怎么办?下面是打架全过程遇酒后暴行的详细经过 09年.08.月22号晚上9点45分左右,一辆轿车在312国道边上虎丘后山河35号的红美烟草店门口横向停下,下来4.5个中年男人。径直走向隔壁楼上一住户,女驾驶员关车门准备离开,小店内我女儿(20岁)上来指责,说明门口不可以停车,驾驶员说一会就走,小姑娘说,那你把车停停好,不要横着停,象前面一辆车一样竖着停进去。这时候,走过来一位180m左右的男人(此人就住楼上,平时和我们关系蛮好。并无瓜葛)。满身酒气。冲上来就说,怎么不能停,是你家门口吗?我女儿回了一句,不是我家门口难道是你家门口?男人二话不说,上来就给我女儿一巴掌。店内我儿子(身材瘦小)上前与之理论,问他为何出手打人,就被男人象抓小鸡一样拧起来就是一拳,其他几人见状,一起冲了上来,将我儿子团团围住,将其拳打脚踢。我儿子鼻青脸肿。满脸是血,牙齿也被打落一颗。我儿子拿起店内公用电话报警,号码还没拨完。男人就冲上前来,一把就把电话机摔烂了,并对他再次拳打脚踢。衣服也被撕烂。我女儿吓的不轻,赶紧叫人并报警,楼上已睡觉的我们闻声后急急忙忙下楼来。我上前对打人者好言相劝(因为知道这个男人是邻居,并喝了酒,满身酒气)。并明确告诉他可以停车有事明天再说,却被打了一拳,我走进店里,两人手持木棍、铁棍追进店內对我攻击,这时候,我老婆也走到了门前,刚想问一句怎么回事,手持铁棍的男人转过身后对我老婆当头一棍。我老婆当场被打昏在地,鼻血满脸都是。地上留下了斑斑血迹。女儿赶紧上前护住他妈妈。却被另一男人手抓头发,拳打脚踢。这时候,我手拿一条铁制小方凳,我让儿子、女儿都往店里走,我拿着方凳在店门口阻止几个男人对我家人的再次攻击。两男人手持木棍、铁棍不断左右袭击,我防不胜防。挨了5、6棍。右脚又遭到了砖块的袭击,另外几个人见我老婆昏死在地,怕惹出事端,上车就跑了,只留下了住在我店楼上的那男人。那男人手持木棍见人就打,全然不顾众人指责。并砸坏了我家烧开水的水炉和陈列香烟样品的柜台。扬言要叫人摆平我们一家,110赶到后。醉酒男人依旧骂骂咧咧。扬言日后要找我们的麻烦,110只得将他带走。110把醉汉带走后,我们一家赶紧去医院做了检查。做了简单的包扎后,准备去派出所处理,却发现醉汉也去了医院检查。检查的结果是轻微骨裂了。事态一下就又严重起来,他在医院指着我,说这事不会就这么算的,随后便又是一拳打过来,醉汉扬言还要对我儿子下手,要他付出代价,我们再次报警,110来后男人竟要求派出所把我儿子带走不然就要叫人修理他,虎丘派出所为了安全起见。就将我儿子带回所里看护起来,直到第二天下午5点钟。对方酒醒后才将他放出来,虽然事态已经被派出所控制住了。但我们全家都留下了全身的伤痛。还要提心吊胆的过着本来平静的生活。 PS:1.本店门口一直以来都有小车停放,从未阻止过小车的停放,只要求将车停好,方便进出。可对方将小车横停于我家店门口。不肯将车竖着停放。引发争执。(根本不存在不给他停车的事实,只是要求对方将车停好,不影响我们) 2.我在全家人都被打伤后(我老婆晕死在地、儿子满脸是血)才拿起方凳阻止对方对我家人的再次攻击。并未对他和他在场的老婆和儿子动手。(因为我知道对方为酒后又是邻居)至于对方手臂上的伤完全属于对方酒后失去自控能力。又急于攻打我们所造成。(因为他手上的伤,在手臂内侧下方,可以肯定对方手拿木棒由上而下攻打我时碰到方凳横档造成。并非被打伤。其他地方并未受伤。而我却有十几处外伤。由此说明我只有挡护并没有拿凳子打对方。) 3.我们一直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取有经营工商执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无端闹事并欧打我们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理(对方不仅打伤了我们,(有医院检查记录和照片为证。)并损坏了物品,电话机,烧水炉,和香烟陈列柜台(有损坏的实物为证))。
我跟堂弟由于房产纠纷打架,我把他打成了轻伤,他打我是轻微伤,后鉴定堂弟是轻伤.我和堂弟经派出所调解,签了调解协议我赔偿给堂弟15000元,签协议后第二天我就给堂弟一次性赔完15000元,赔偿后现在他威胁我分房产给他,要是不给他就告我刑事罪请问对方还能告我刑事方面的罪吗?
我的女儿在上班时被人打了,后我又找人把打我女儿的人打了。经地方派出所调解,现对方要求我女儿赔偿她的医
我的女儿在上班时被人打了,后我又找人把打我女儿的人打了。经地方派出所调解,现对方要求我女儿赔偿她的医药费,而她不赔偿我女儿的医药费。派出所办案人员解释说对方没有工作,而我女儿有工作,明显不偏向她(居说他们认识)。派出所说如果调解不成就要拘留。请问如果调解不成是不是双方都拘留,还有拘留的东西存不存入个
被害人,经查阅大连市西岗公安分局民乐派出所对董玲玲的案卷笔录,提出几点异议
1 民乐派出所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董玲玲为什么冒充张宇身份作案,利用尹新南假名变造谎言伪装恋爱,掩盖真实目的进行追问。我控告的是董玲玲身份为230902198606130928号,并不是张宇身份为230921198606030221号,而为什么在两次讯问笔录都是询问的张宇?连差距这么大的基本常识办案人都没有搞清,看来这个张宇只不过是个替罪
你好蒋律师,在2010年10月20号晚上下班的途中,我骑着电动自行车追尾了一辆自行车,我们是同一个方向行驶,当时天黑了,我和骑自行车的人一起摔倒在地,但是他在摔倒后立即爬起来向我的脸上踢了一脚,之后我了报警。现在我经过检查诊断为左侧眼眶眶内少量积气,左侧眶额部软组织肿胀,一颗牙齿断裂三颗牙齿缺损。请问我在之
我与他人发生一点纠葛,对方造成我脸部三公分长伤口,缝合三针,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商定于12月6日赔偿1500元人民币,后又经过协商,剩余800元于12月25日一次性付清,现在对方拒绝支付,是否可以起诉。起诉后的费用又该如何处理。谢谢 起诉的时候是不是要先缴纳诉讼费,判决后由对方支付?一般这样的案件诉讼费用是多少?
我被他人打成轻伤,派出所已拘留了当事人,现在我能不能向派出所提出赔偿?
我被他人打成轻伤,派出所已拘留了当事人,现在我能不能向派出所提出赔偿?具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