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到现在快四个月了,传票还没送到,找不到本人,去她家里家人也不告知,怎样才能开庭?说公告要他们村委开证明,可她们村委是她家亲戚证明开不出来,我应怎么办?另外分居满两年是自动离婚还是要通过法院?需要什么条件?
诉讼法院,根据对方的身份证找不到人,传票无法到达怎么办,只有身份证复印件,而且身份证上的地址已经迁出,法院如何开庭?是视对方放弃申诉权还是延期?怎么才能开庭 因为我的是一场房屋买卖纠纷,但是该房子里面有对方的银行贷款,若公告送达,对方仍未出席,法院是否会缺席判决,并且强制拍卖对方房屋,拍卖所得钱是优
08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当时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伤者住院等一系列费用基本由我垫付,但伤者的十级伤残没有被保险公司认可,所以谈了几次一直没有协商解决,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呢?
本人在一处购买了一套房子,按合同应该是09年12月31号交房的,最后开发商却脱到10年7月1号才通知交房。按万分之三开发商应该赔付一万多的违约金。可开发商却只用一年的物业,和易个热水供应系统来补偿消费者。该怎么样才能拿到消费者应有的呢?
以为债务问题,被执行人欠我的钱,其能查到的资产已经被冻结,并且正在被拍卖中,可是,任然无法补全所欠债务, 当他已经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能否有其他方法补偿。 如果无法偿,能怎么办?
谢谢律师们的热情相助!我是男方在国外工作,我在国内已起诉过一次,没判离,律师们你们给的建议是半年后再起诉,那我还有一问题:因为男方在国外工作,他不愿给出准确的地址,半年后我再起诉,法院的文书送达对方却没有签收怎么办?还会判离吗?谢谢!